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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半到4年!2名zhong国男子被万象省法院重判、罚款!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5/12/29 12:37:20    来源:老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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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省公安厅近日公布,万象省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5日对五名涉及交通肇事、za骗及毒品犯罪的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案件涉及泰国、zhong国籍人员及本地居民,彰显了法律对外国人与本国公民的一视同仁与严肃性。

一、交通肇事案

1. 泰国籍被告人:孔灿·拉(音译),41岁,工人,居住在泰国孔敬府。其于2025年1月5日因在老挝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严重事故被逮捕。法院以“违反交通法规致事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款500万基普。

2. zhong国籍被告人:王某辉(音译),27岁,男,工人,暂住于万象市纳赛通县怀南约村。其于2025年1月6日因同类交通肇事行为被捕。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款500万基普。

二、za骗案
zhong国籍被告人:黄某胜(音译),41岁,男,商人,暂住于万象市西科达崩县通纳索村。其于2024年5月14日因涉嫌财产欺诈罪被捕。法院以“诈pian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款1500万基普。

三、毒品犯罪案

本地居民被告人:

1. 考赛(音译),34岁,农民,居住于万象省图拉康县纳玛村。

2. 通萨婉(音译),55岁,农民,同村居住。

两人于2024年11月11日因涉嫌“贩卖du品罪”被逮捕。法院依法判处考赛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款1000万基普;判处通萨婉无期徒刑。

此次集中判决体现了老挝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坚定立场。特别是对跨国交通肇事及诈骗案件的审理,彰显了法律对外国人在老挝境内违法行为的同等管辖效力。同时,对毒品犯罪的严厉惩处,再次表明国家对毒品“零容忍”的态度。

万象省公安厅强调,将持续加强跨部门协作,严厉打击交通违法、经济犯罪及毒品交易等行为,保障社会安全与公民权益。公众应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安定与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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