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华网 小玉报道

据悉,金店在进行黄金交易时,须统一使用由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部发放的专用收据。
此前印有各金店名称的自用收据将被废止,今后所有黄金买卖均须使用该部门核发的统一收据。
一位金店业主证实:“确实将要求使用部门发放的统一收据,以取代原先印有店名的收据。无论是销售黄金饰品还是金条,今后交易都只能使用这一种收据。”
从事黄金买卖的经营者须申请“矿物(黄金)买卖服务经营许可证”。据了解,该部门在发放许可证时,将一并提供此类官方收据供经营者购买。
统一收据上需填写的内容包括:金店名称、黄金卖方/买方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及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
此外,还需注明黄金类型、价格、物品名称、应付金额、重量、折扣及税费等项目。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部已发布通告,明确要求黄金交易须按照该部门每日公布的参考价格进行。如未遵守相关规定,将依法予以处罚。
来源: 十一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