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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总理佩通坦去留 8月29日宣判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5/8/14 17:58:30    来源:泰国星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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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宪法法院将于829日裁定总理佩通坦去留问题36名上议员指控其与柬埔寨洪森通话"消极履职",涉嫌违反宪法。法院已定于821日质证关键证人,最终裁决结果将于29日下午3点公开宣布。

813日,泰国宪法法院召开会议,审议6件案件,其中一件是上议院议长根据宪法第170条第3款及第82条提交申请,请求宪法法院裁定:总理佩通坦·钦那瓦的职务是否根据宪法第170条第1(4)及第160(4)(5)而终止(案件编号18/2568)。

36名上议员联名向上议院议长(申请人)提交申请,称已通过媒体公开了总理佩通坦·钦那瓦(被申请人)与柬埔寨参议院主席洪森的通话录音,该录音于2025618日公布。被申请人承认录音确实是她与洪森的通话内容。尽管被申请人随后声明,这是一次私人电话交谈,意在以温和方式进行谈判,以维护泰国的和平与主权,但联名上议员认为,被申请人表现出消极态度,没有亲自履行应有职责,如回应、制定措施或开展外交谈判,这些都是作为总理在其身份、情况及职责下应当执行的。上议员指出,由于私人关系的原因,被申请人偏向柬埔寨方面,始终准备按照对方要求行事。


至于第二军区司令,被申请人认为是对立方。申请人指出,被申请人未表现出诚信,且严重违反或未遵守伦理标准。申请人请求宪法法院根据宪法第170条第3款及第422条,裁定被申请人的职务因宪法第170条第1(4)及第160(4)(5)而终止,并请求宪法法院下令被申请人在法院作出裁决前暂停履行职务。

宪法法院经过讨论后认为,为了有利于案件审理,决定传唤两名证人:被申请人及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出庭日期定于2025821日(星期四)上午10:30。若证人未按期出庭,则视为放弃出庭。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如希望进行结案陈述,应在2025827日(星期三)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法院,逾期视为放弃提交。

宪法法院将在2025829日(星期五)上午9:30安排口头陈述、讨论及表决,并将于当日下午3:00起在宪法法院第3层审理室公开宣判裁决。法院将允许个人观摩庭审及听取裁决。


来源|泰国星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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