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泰国总理府发言人吉拉育·荒萨宣布:鉴于泰柬边境局势导致全国临时禁飞无人机的规定,政府决定自8月11日起放宽农业用无人机使用限制,但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依法向民航局登记无人机及操作者;
2.须提前至少 12 小时通过指定渠道(如民航局网站或向当地警方)申报飞行;
3.仅可在自有农田或获许可的区域飞行;
4.飞行高度不得超过 30 米,并且只能在 06:00–18:00 之间飞行;
5.仅限用于喷洒农药或化肥等农业用途;禁止用于拍摄或勘测。
泰国民航局(CAAT)强调,其他类型的无人机禁飞令仍将持续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或直至另行通知。
此外,仍有绝对禁飞区,包括《AIP Thailand》公告中规定的禁区(如宣布戒严的边境省份),以及所有机场周边半径 9 公里的区域。若违规,最高可处 1 年监禁或不超过 4万泰铢罚款。政府强调,此项措施旨在在保障国家安全与为农业生产季节提供便利之间取得平衡。
来源|泰国星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