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来西亚乔治市地庭对一名华裔男子陈汉雄(29岁,译音)提起诉讼,指控其依靠三名外籍女子从事卖淫活动为生。被告在庭上否认指控,并获准以1万2000令吉保释外出,案件择期审理。
指控内容
陈汉雄被控两项罪名。首项指控称,他于2024年11月13日晚上8时45分,在南宁街一家酒店内,依靠一名37岁的泰国籍女子卖淫所得收入为生。次项指控称,同日晚9时15分,他在中路另一家酒店,依靠两名分别为26岁的老挝籍女子和24岁的泰国籍女子卖淫。
2名泰籍及1名老挝籍女子,涉嫌卖淫被捕。
上述行为触犯了马来西亚《刑事法典》第372A条文。如罪名成立,被告可能面临最长15年监禁、鞭刑及罚款的处罚。
庭审细节
在法官伊旺苏艾邦主持的庭审中,主控官努纳吉哈图副检察官建议对被告设定2万令吉保释金,并要求其上交护照以防潜逃。被告律师凯鲁法丁则以其当事人月收入仅1500令吉,且需赡养母亲和两位年迈祖父母为由,请求降低保释金。
法庭最终裁定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释,并要求提供一名担保人,同时将护照交予法庭保管。
相关人员处理
据悉,涉案的三名外籍女子已于2024年12月19日开庭审理。法庭安排翻译人员协助审讯。三名女子可能面临罚款及驱逐出境的处罚。
此案的后续进展仍需等待进一步庭审裁决。
被告陈汉雄充当3外籍女的皮条客 ,周三被控上乔治市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