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中文网讯】内比都消息,8月29日,缅甸央行行长办公室总司长吴昂昂,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逾期持有出口所得外汇的外汇政策豁免企业、机构及个人,央行将依据外币企划相关条例进行严厉监管。
数据显示,截至8月26日,出口商、AD持牌银行手上仍有1900万左右的美元未换算成缅币。
据悉,8月27日,央行发布通告称,将对炒作美元汇率者及非法买卖美元者,进行严厉追责《缅甸央行再发通告:正在做这事的人请停手,否则···》。央行接连发布此类通告,有民众预估称,央行接下来可能会进一步采取行动。
据了解,8月16日,缅甸央行发布了第(36/2022)通令,出口企业只需将65%的出口所得外汇换算成缅币。出口商在收到外汇后,可自由支配其中35%的外汇,出口商可汇入AD持牌银行,或出售给其他进口商进行跨境结算。无需像之前那样,将全部出口所得外汇强制结汇。
央行在声明中强调,从出口商处获得外汇的企业、机构或个人,只能将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出售给AD持牌银行,不能转卖给其他进出口商人。且获得的外汇,必须在30天内用完,逾期没有交易的部分,只能卖给AD持牌银行。此外,企业、机构及个人在交易外汇时,需获得外汇监督委员会的批准。
总司长吴昂昂继续表示,8月16日,缅甸央行放松了外币监管政策,允许豁免企业、机构及个人将部分出口所得外汇用于个人消费、可将外汇出售给其他进口商、也可将出口所得外汇汇入AD持牌银行。对于逾期持有外汇等待外币升值、炒作等借机牟利的违法行为,央行将予以严厉打击。
今年4月份,缅甸央行开始加强外汇监管,除获得豁免权的公司企业、机构及个人外,所有在缅民众,都需要根据规定,按照央行牌价汇率,在规定时间内将外汇兑换为缅币,存入AD持牌银行。
扰乱黄金市场价格、未按规定申报将被依法严惩
【缅甸中文网讯】仰光消息,8月29日,仰光黄金商人协会召开了协商会议,会议达成了三项共识。
仰光黄金商人协会主席吴苗敏表示,我们在29日的协商会议上达成了三项共识,包括每日公布黄金交易指导价、提交按照市场报价进行交易的交易记录及使用银行系统进行交易。不遵守以上规定,炒卖扰乱黄金市场、私下交易、未按规定申报及不使用银行系统交易的人员,都将受到严惩。
吴苗敏继续表示,对于市场内以高于指导价进行交易的协会金铺及合法金店,当局并不会进行追责。因为在交易时,需要按照外面市场的美元外汇汇率进行换算,我们在公布黄金交易指导价时,按照央行的外汇牌价1美元兑换2100缅币的汇率进行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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