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关于加强防范和解决网络犯罪、网络赌博和诈骗问题】(全文)
2026年7月15日老挝公安部发布《关于组织实施关于加强防范和解决网络犯罪、网络赌博和诈骗问题》308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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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9月19日颁布的关于公安部组织和活动的第306/总理号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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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12月12日颁布的关于加强防范和解决网络犯罪、网络赌博的第32/总理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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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6月24日颁布的关于成立解决诈骗和网络赌博问题专门委员会的第71/总理号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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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5月18日颁布的关于组织落实加强防范和解决网络犯罪、网络赌博和诈骗问题第32/总理号令的第15/公安部号令。
为了确保关于加强防范和解决网络犯罪、网络赌博和诈骗问题的第32/总理号令能够迅速、及时地根据社会中发生的情况得到执行;目前网络犯罪、诈骗和各种形式的网络赌博与犯罪活动交织,呈现出区域性、国际性的跨国特征,并且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呈现出上升趋势;上述情况引发了诸多负面现象,例如网络欺诈、诈骗、敲诈勒索、洗钱、卖淫、贩卖人口、非法劳工等,这些对国家稳定、经济与社会的安全和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为了使各部门和各有关方面。
加强检查、防范、解决和打击各种形式的计算机犯罪、网络赌博和诈骗,做到严格、高效和见效。
公安部作为政府的参谋部门,在与相关部门协调时,荣幸地向各相关方面通知如下:
1、呼吁各部委、部级机构、万象市、各省、经济特区行政委员会作为主体,宣传和组织实施关于加强防范和解决网络犯罪、网络赌博的第32/总理号令(2025年12月12日颁布)以及关于成立解决诈骗和网络赌博问题专门委员会的决定,特别是成立辅助工作的秘书处;对于万象市、各省,也要成立各自的负责委员会,并制定详细的计划、项目,使其符合当地特点,以跟踪、检查、防范和解决网络犯罪、网络赌博和诈骗问题;
2、各部委、部级机构、万象市、各省、经济特区行政委员会、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公私法人以及全国各族人民和家庭,必须作为主体防范和解决网络犯罪、网络赌博和诈骗问题,通过跟踪、检查、教育、警告并向警方提供信息,以便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在思想政治上对在其负责范围内的干部、公务员、军人、警察和子弟进行教育,使其深刻、全面地认识和理解当前社会中发生的这些负面现象,以免落入诈骗犯罪团伙的欺骗陷阱和诡计,或坚决避免参与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
3、防范和解决网络犯罪、网络赌博和诈骗问题是全民的义务和责任,从个人、法人、组织到整个社会都应积极参与和配合解决网络犯罪、网络赌博和诈骗问题,提供信息、线索、证据、其他信息,或协助当场抓获违法者,以便及时防范和解决;对于积极参与的个人、法人、组织和社会,必须给予表彰并制定适当的政策;
4、对于拥有自行管理的闭路电视摄像头的个人、法人和组织,必须配合并为警方提供便利,以便警方进入检查并获取有关解决网络犯罪、网络赌博和诈骗问题、跨国犯罪及其他犯罪的信息,从而能够依法将违法者绳之以法;
5、坚决不允许任何个人、法人和组织,包括老挝公民、外侨、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各商业单位、经营者,以及住宿场所,如酒店、公寓、大楼、旅馆、私房、出租屋、排屋及社会上其他场所,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为各种网络犯罪、网络赌博和诈骗犯罪团伙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暗中活动,或与他们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6、如果房屋所有者:私房、出租屋、排屋、旅馆、酒店、公寓、大楼,存在与网络犯罪、网络赌博和诈骗问题相关的租赁合同,并已支付押金或预付租金,警方必须追回该笔款项,同时对违反老挝关于出入境和外国人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者采取教育措施、根据罚款法令进行罚款以及其他措施,如果行为屡教不改或成为惯犯,应依法起诉;
7、坚决禁止干部、公务员、军人、警察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为各种网络犯罪、网络赌博和诈骗犯罪团伙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参与活动或在幕后支持;
8、任何个人、法人和组织,包括老挝公民、外侨、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各商业单位、经营者、住宿场所,以及干部、公务员、军人、警察,如果违反本通知第5、6、7条的规定,将依法依规受到严厉的教育、警告、罚款、纪律处分和起诉等措施;
9、授权警察总局、国家安全总局、万象市和各省公安指挥部、经济特区公安指挥部以及各县、市公安指挥部作为主体,配合各部委、部级机构、万象市和各省行政委员会、经济特区行政委员会、县、市、乡行政委员会及相关部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本通知对违法者采取措施。
因此,公安部特此通知全国范围内的各部委、部级机构、地方行政机关、经济特区、社会组织、公私法人、老挝公民、外侨、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以便知晓并共同严格遵照本通知执行。
部长(老挝公安部公章)
中将 万通·贡玛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