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老挝第十届国会首次会议在国会主席赛宋蓬·丰威汉的主持下召开。会议一致通过决议,正式批准投资建设从他曲市(甘蒙省)至老越边境穆亚口岸的铁路项目。
会议原则通过了老越铁路一期工程(他曲市至穆亚口岸段)的投资建设方案。该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特许经营期为自项目开始提供服务之日起50年。决议授权政府在符合法律框架的前提下,就特许经营协议进行谈判和签署。对于涉及法律条款豁免、减免或放宽执行,以及国家对投资者财政义务等相关问题,须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逐项审议。
为确保项目高效、有效且依法实施,会议要求政府重点关注并落实以下事项:
1.严格审查合同文本:在签署前,须确保特许经营协议内容清晰、严谨,避免法律漏洞,最大化国家利益。严禁政府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同时,确保协议及其附件内容与政府提交给国会首次会议的项目发展总原则报告保持一致。协议及附件可同时以老挝语和英语拟定,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出现解释分歧,以英文版本为准,此亦为向外国贷款的条件。
2.妥善处理环境影响与社会补偿:高度重视环境与社会影响补偿工作,特别是受项目影响的民众。须在施工前,公平、透明、可核查地完成补偿工作,确保一致性。补偿范围包括铁路廊道内外的土地、建筑物、作物等因建设受损的资产,以及因土地被切割导致无法使用或价值下降的情况。补偿单价须明确、合理,确保受影响民众不受损失,且价格不低于市场价。须为受影响民众规划有序的安置方案。
3.完善征地与施工前准备:完成施工便道、临时或永久建筑的设计与建设,并在项目正式实施前完成相关补偿工作。同时,研究明确建筑废土、废石等弃渣场的选址。若使用政府或私人土地作为弃渣场,须获得土地所有者同意,并签订由政府部门见证的双方协议。
4.强化进口物资监管:指示财政部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对临时进口的物资、设备和机械进行监控,防止借项目之名非法用于其他用途。项目建设完成后,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应将此责任明确为特许权获得者的直接义务,政府须进行严格监督,对违规行为依法处以罚款。
5.确保设计与建设质量:工程设计须符合国际技术标准,项目建设须确保安全性和耐久性。
6.明确地方管理职责:研究并划分职责,让地方政府在建设期间承担主要管理和监督责任。同时,建立中央与地方之间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确保一致性和责任落实。
7.设立外部监督机制:成立由国会相关委员会、国家审计署、国家监察署、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的外部监督委员会,对特许经营协议、29份附件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项目依法实施,实现国家、人民和项目开发方的最大利益。同时,依据2015年1月6日颁布的第01号总理令,将该铁路项目列为重点监督目标项目,自始至终确保其准确性、透明度和可核查性。
8.推动技术转移与本土用工:制定计划,安排老挝技术人员参与学习铁路建设、运营相关的技术知识。同时,研究制定劳工政策,鼓励使用老挝劳工参与该铁路项目建设,减少外籍劳工的引进。
来源|老挝国家广播电台、老挝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