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燃油供应不稳定的状况,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和不透明经营行为,老挝工贸部(MOIC)办公厅于2026年3月13日正式下发了第0690/MOIC号补充通知。
老挝工贸部办公厅在此正式通知并要求严格执行以下工作部署:
一、 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储量清查与持续监控全国各省、市及县(区)工贸部门需立即指派贸易监察专员,针对全国范围内所有已暂停营业的燃油进出口企业、国内燃油销售企业的油库及加油站,实地查验并清点其储油罐/桶内的剩余燃油库存,并对其后续经营行为进行持续的跟踪监控。
二、 严格倒查断油原因及营业时间若现场核实发现确实已经“断油”,检查人员必须倒查自2026年2月1日起至检查前一日的燃油购销合同、加油站代理协议及燃油供应明细。同时,需详细收集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以查明缺油的真实原因(例如:查明是否因上游供货商未发货等情况导致)。此外,还须核对加油站的实际开关门营业时间是否与站外向公众公示的时间一致。
三、 顶格处罚违规企业,每日通报查处情况任何燃油进出口企业、国内燃油分销企业及加油站,若被发现存在违反本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执法人员将当场下达书面警告并严格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情节严重者,违规行为将作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依据。 对于存在囤积燃油行为的企业和加油站,将向全社会公开通报其名称。同时,要求检查人员每日将现场执法照片、油库及加油站的地理定位(Location)以及简要工作总结,准时发送至“MOIC-DOIC Leader”内部工作群。
四、 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举报授权各省、万象市及各县(区)工贸部门作为此次监督检查工作的牵头单位。同时,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主动提供举报线索,确保本通知的各项要求得到最严格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