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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跨境刑事风险 | “只要加入老挝国籍就不会被中国引渡或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5/12/15 15:35:29    来源:老挝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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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挝刑事司法国际合作的制度框架

老挝对刑事司法国际合作采取的是“条约优先 + 互助补充 + 宪法与国内法兜底”的三层结构,其制度逻辑与大陆法系国家高度一致,且明显对标联合国相关公约(尤其是跨国犯罪、反腐败领域)。

1?? 基本法律原则(制度底层逻辑)

老挝开展刑事司法国际合作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 国际法原则层面:相互尊重主权与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

  • 国内法约束层面:不得违反《宪法》、不得违反老挝国内法律

  • 条约与公约优先适用原则:有双边条约或已加入国际公约的,优先按条约、公约执行;无条约、公约的,才适用互助原则

?? 实务判断要点
是否存在条约关系,是判断中老刑事合作“能不能、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的首要门槛。


二、中老刑事司法协助与引渡条约:法律效力非常稳固

以下列示的两项条约,均已生效且生效时间超过20年,在国际司法协助领域属于“成熟、稳定、可预期”的制度基础。

1?? 已生效条约清单(核心依据)

类型 条约名称 生效状态
刑事司法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2001年1215生效
引渡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引渡条约》 2003年813生效

?? 重要判断

  • 中老之间不存在“无法合作”或“无法引渡”的制度真空

  • 合作失败,通常不是“法律不允许”,而是是否触发拒绝事由


三、中老刑事司法协助:范围清晰、边界明确

(一)刑事司法协助的具体内容

中老双方可在刑事案件中相互提供的协助,覆盖了完整刑事诉讼链条

  1. 文书送达

  2. 证人、被害人、鉴定人调查取证

  3. 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4. 鉴定、勘验及其他取证行为

  5. 证人或鉴定人出庭、通报刑事判决

  6. 承认与执行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赔偿及诉讼费用裁决

?? 实务提示
第(6)项非常关键,意味着刑事案件中的财产性裁决具有跨境执行可能性,这对企业、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高度风险意义。


(二)刑事司法协助的拒绝事由(风险预警点)

中老双方均可在以下情况下拒绝协助:

  1. 损害主权或国家安全

  2. 政治犯罪或军事犯罪

  3. 不构成双重犯罪

  4. 被请求方国民且不在请求方境内

?? 实务判断规则

  • “政治犯罪”是一个高度弹性的拒绝理由

  • “双重犯罪原则”是最常用、最具技术性的抗辩点


四、引渡制度:比“想象中严格”,但并非“不可实现”

(一)可引渡的犯罪门槛(核心标准)

引渡的基本条件高度清晰:

  • 双重犯罪原则

  • 刑罚门槛:可判处 ≥1年有期徒刑或已判刑但剩余刑期 ≥6个月

并且:

  • 不要求罪名一致

  • 多项犯罪中,只要一项达标即可整体引渡

?? 专业判断
这是典型的“功能性认定”,而非形式主义认定,对打击跨境犯罪非常有利。


(二)必须拒绝引渡的情形(绝对红线)

包括但不限于:

  1. 政治犯罪或已给予庇护

  2. 存在歧视性迫害或不公正审判风险

  3. 纯军事犯罪

  4. 被请求方国民

  5. 已过追诉时效、已赦免

  6. 已终审或终止程序

  7. 缺席判决且无重新审判承诺

?? 特别提示
“本国国民不引渡”在老挝体系中是强保护规则,但这并不等于免责。


(三)可以拒绝(裁量性拒绝)的情形

  • 本国已有或准备启动刑事管辖

  • 人道主义原因(年龄、健康等)

?? 实务解读
这是为政治、外交、司法协调预留的弹性空间


五、关键但常被忽视的一点:不引渡 ≠ 不追责

?? 对本国国民的“替代起诉义务”,如果因“本国国民”身份拒绝引渡:

  • 被请求方有义务:依据请求方提供的证据,在本国启动刑事追诉程序

?? 这一点极其关键,在实务中意味着:

  • 不能通过“躲回本国”来规避刑事责任

  • 风险从“跨境追诉”转化为“本国起诉”


六、决策参考

中老刑事司法协助与引渡制度的本质,不是“能不能追责”,而是“在哪里、以何种方式追责”。

对于涉及中老两国的人员、企业或投资项目,应当明确:

  1. 刑事风险具有跨境可传导性

  2. 资产、人员、证据均可能成为司法协助对象

  3. 国籍并非绝对保护屏障,只是路径转换器


七、刑事司法协助与引渡实务范例

1. 湄公河惨案犯罪人员抓捕与引渡合作

2. 白所成等缅甸“四大家族”犯罪集团成员的抓捕与引渡合作

备注:《刑事司法协助 vs 引渡》—— 中老跨境刑事风险表格式流程图

流程阶段 刑事司法协助 引渡
① 启动主体 请求国公安 / 检察 / 法院 请求国公安 / 检察 / 法院
② 请求对象 证据、文件、资产、信息 特定自然人(嫌疑人 / 罪犯)
③ 请求内容 ? 调取证据? 冻结 / 扣押资产? 询问、讯问? 执行判决(财产部分) ? 请求移交人员? 用于审判或执行刑罚
④ 请求路径(第一关) 请求国中央机关司法部 / 外交部(形式审查) 请求国中央机关司法部 / 外交部(实体 + 政策审查)
⑤ 跨境转交 被请求国中央机关司法部 / 外交部 被请求国中央机关司法部 / 外交部
⑥ 核心审查点(风险拐点) ? 是否符合条约? 是否损害主权/安全? 是否政治犯罪 ? 双重犯罪原则? 刑罚门槛? 是否政治犯罪? 是否本国国民? 人权风险
⑦ 执行机关 被请求国执行机关法院 / 检察 / 公安 被请求国司法机关法院审查
⑧ 行政决策环节 ? 通常不需要 ? 必须政府首脑 /  国家元首
⑨ 执行结果 ? 证据材料移交? 资产被冻结/扣押? 询问笔录形成 同意引渡 → 人员移交    不同意 → 程序终止
⑩ 对个人影响 ? 不移交人员?? 证据与资产被控制 ?? 直接影响人身自由
? 可否部分执行 ? 可以(部分证据 / 部分资产) ? 不可以(要么引渡,要么不)
? 常见结局 案件继续调查 / 起诉 / 执行判决 不引渡 + 本国起诉义务或直接引渡
? 风险特征(董事会视角) 高频、隐蔽、累积型风险 低频、突发、断崖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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