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代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诈骗一案,经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和诈骗罪判处代某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图片来源于网络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代某在泰国旅游期间结识“张总”,在明知对方所属公司从事诈骗活动的情况下,仍受其高薪邀约,充当犯罪链条的“中间人”,负责招揽、组织人员出境参与诈骗活动。2023年2月至6月,代某先后4次组织张某等10人试图出境前往老挝,其中3人在出境途中被边防部门拦截劝返,4人通过偷渡方式成功出境,另有3人骗取护照后违规通过边防检查出境。7名成功出境人员均被带入老挝金三角地区“张总”控制的“完美物业”诈骗公司,沦为跨境诈骗犯罪的“工具”。
此外,代某并非仅充当“中间人”,在偷渡后亦参与到诈骗活动。2023年6月至2024年末,其先后在老挝“完美物业”诈骗公司及“汉城大厦”诈骗公司,专门针对境外被害人,利用推特等社交平台虚构投资项目,通过虚假聊天诱导被害人投入资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余庆县人民检察院秉持“全链条打击、零容忍惩治”的原则,全面梳理案件证据,精准适用法律,明确代某的行为分别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和诈骗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结合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态度,依法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最终被人民法院全部采纳。
检察官提醒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危害极大,不仅会给被害人造成财产损失,也会对个人和家庭带来毁灭性打击。所谓“境外高薪工作”往往是诈骗分子的诱饵,切勿被利益诱惑,心存侥幸参与或协助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大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关联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斩断犯罪链条,全力维护社会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