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与表象:地陷事故与环境担忧
2025年6月1日,老挝首都万象市赛塔尼县通芒村突发地陷事件,造成部分村民房屋受损、人员惊慌,迅速引发社会舆论关注。随即,2025年7月1日,老挝国会常委会高效出台《关于首都钾盐矿项目审批的决议》,全面叫停万象市钾盐矿勘探、开发与投资活动,包括在研项目与正在审批的矿权,并明确不予赔偿。
表面看,这一政策旨在保护首都政治、经济与文化功能区的安全,响应地质灾害带来的民众关切。但我们必须追问:一个区县层面的地质事件,是否足以上升至国家层面的全面否决?决策过程是否合规透明?又是否反映出国家层面对资源治理战略与法律原则的尊重?
二、政策的不连续性:与老挝国家资源开发战略相悖
自2017年起,老挝国家层面明确鼓励境内外钾盐资源开发,支持吸引外资、提升矿产利用效率,已将钾盐列入国家鼓励矿产名录。2023–2024年,老挝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曾陆续批准多项位于万象周边的钾盐详查及开采项目。
此次由国会常委会以“地质安全”之名彻底否定包括已批项目在内的全部钾盐开发活动,且无明确过渡期与权利救济机制,与国家长期资源开发政策发生明显背离,政策导向呈现“朝令夕改、断崖式否决”的特征,破坏了投资者对政策延续性的信任基础。
三、法律基础薄弱:违背正当程序与投资保护法原则
从程序法角度看,此项决议暴露出以下三大法律瑕疵:
1.权限模糊:钾盐矿开发许可依法由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及工业与贸易部主管,国会常委会是否有权以决议形式直接叫停正在执行的资源项目,是否涉嫌违宪,亟待法律界进一步质疑。
2.无补偿条款背离《投资促进法》:老挝《投资促进法》第22条投资保护规定:国家不得任意没收合法投资项目,若因公共利益确需收回,应依法评估并给予合理补偿。本次决议明确“不予任何赔偿”,涉嫌违法。
3.未依法环评复查、即一刀切否定:倘若某项目确因地质风险不宜开发,理应通过环评退回或限定开发范围,而非以“政治安全”为由全域叫停。
四、经济影响深远:冲击地方财政与投资信心
万象市虽为首都,但钾盐资源开发系该市极为稀有的工业型投资方向之一。当前地处赛塔尼、赛桑通等区域的钾盐项目不仅带来就业机会,也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带来可观预期。此次“一刀切”决策直接损失多个勘查与开发项目的投资,抑制地方经济转型方向,打击中资在老挝中部地区矿业投资信心,或引发区域内资本快速外迁至甘蒙省、占巴塞等“政策更友好地区”。
五、政策与国际钾盐价格同步起伏:巧合还是策略?
2025年6月,中国与迪拜完成钾肥大合同谈判,将CFR价格定在346美元/吨,同比暴涨26.74%,全球钾盐市场再度进入强势周期。截至6月底,中国国内钾肥到港价攀升至445美元/吨,行情持续看涨。然而,几乎在同时,老挝国会“叫停首都钾盐项目”的决议发布。这一“巧合”,不得不令人质疑:
是否为老挝政府在国际资源博弈中的“自我切断筹码”?
是否存在国际钾盐价格与内部资源政策之间的某种利益调节动作?
是否借“环保之名”实际进行资源再分配或地方政治结构再平衡?
透明度的缺失本身,就是资源治理的最大风险。
六、万象赛塔尼地陷事件本质:责任归属与科学解释仍未厘清
据公开资料,2025年6月的地陷事故并非发生在正式采矿作业区,而是在早期普查范围之内,且尚无可靠地质报告证实其直接因钾盐探采活动所致。
事实上:通芒村区域地下溶洞结构复杂,属老挝多地自然灾害频发带;地陷成因尚未经过第三方地质权威调查确认;事故发生后,政府未就成因公开报告,仅以“防风险”逻辑下达决策,显然缺乏科学依据。
以“未查清责任”作为“永久封杀”决策的正当性基础,无疑是公共政策中的“程序性滑坡”。
老挝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认为资源国家需要的不是否决,而是治理能力。老挝作为钾盐资源大国,正处在资源全球化重组的战略窗口期。在这一关键阶段,应当加强矿产开发政策的“合规性、连续性、可预期性与合法性”,而非通过“政治化否决”方式代替法治式治理。资源治理能力的提升,不仅关乎一村一矿的命运,更关乎整个国家在国际资源产业链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