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技术通信部近日发布实施细则,明确要求所有数字服务提供商须将年度总收入的1%上缴至国家数字电信发展基金(DTTDF),此举旨在加快推进全国数字化转型进程。
根据5月19日发布的实施细则公告,主管部门详细规定了缴款流程、时间节点及合规要求。这是继2024年5月30日《数字电信发展基金管理办法》颁布后,出台的首个配套执行细则。
该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范围涵盖电信运营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邮政企业及其他数字服务类企业。其中,应缴金额按企业总收入(不含消费税、增值税等间接税)的1%计算。
实施细则要求,各企业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2024年下半年(7-12月)及2025年前五个月的缴款申报工作。自2025年6月起,改为按月申报缴纳,截止日期为次月20日。
据了解,数字电信发展基金作为国家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支撑,其资金将重点投向以下领域:一是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国家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偏远地区网络覆盖水平;二是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字化人才培养;三是支持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普惠性数字服务发展。通过建立常态化资金筹集机制,确保数字化转型战略稳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