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海埂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云南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并介绍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图 赵嘉 摄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制定了《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印发了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市场化导向、坚持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监管机制创新,持续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随着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各类市场主体在滇投资兴业信心不断增强。
截至11月底
全省实有市场主体达到483.51万户
较2021年底净增72.54万户
同比增长19.62%实有企业数突破百万大关
达101.14万户,增长了14万户
是“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量的两倍
实有“四上”企业18171户
同比增长13.36%
市场主体量质齐增
优化营商环境
云南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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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着力转作风、提效能,强化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围绕营商环境各领域改革出台一批政策举措、形成一批有效经验,审批流程不断优化、办事效率大幅提升、监管执法持续规范。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先后制定一批保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省纪委监委把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作为“清廉云南”建设七大行动之一,省工商联、各行业协会积极推进政企沟通,“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处处彰显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加快形成,市场主体感受明显。
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牵头,21家省级部门组成省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与省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百日攻坚专班合署集中办公,聚焦要素保障主动靠前服务重大项目,24小时在线协调,大力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依法合规加快前期手续办理。截至11月30日,1260个省级储备重大项目开工率已达90.87%,累计完成投资4029.06亿元。
深入推进商事领域改革。围绕市场准入准营、全程网办、简易退出等关键环节,提升商事主体准入退出便利度,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出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扩大“一业一证”“一照多址”等改革试点范围,全面落实“非禁即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编制印发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坚持监管“无处不在”“无事不扰”协同发力,将监管执法行为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
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慎用涉财产强制性措施、涉企“挂案”清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涉企生效裁判执行等6个专项行动,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走访服务企业和帮办代办服务机制,从招商引资到项目落地再到建成投产,全过程全链条提供“保姆式”暖心服务。打造提升线上线下两个门户,建设政务服务全省一张网,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7%、全程网办率达70%。全省州(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务服务场所实现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全覆盖。
云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还存在不少问题
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生产经营困难依然较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提振信心、激发活力、助力发展
10月19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
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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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起草情况
国务院文件出台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领导专门做出批示,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结合云南情况,在吃透国家政策精神、深入市场主体开展调研、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基础上,起草形成了《云南省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文件共5个方面23项任务49条具体措施,充分考虑云南省营商环境现状、发展水平及发展空间的差异性,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主要包括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等方面的举措,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二)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主要包括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规范金融服务收费、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等方面的举措,有效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
(三)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主要包括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着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持续规范中介服务、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等方面的举措,大力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
(四)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举措,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主要包括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举措,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同时,文件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同配合,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举措、明确时限、责任到人,积极运用改革创新办法,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
下一步,云南将持续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查找营商环境存在的堵点痛点和卡点,着力破除各领域体制机制障碍,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发布会上还有这些精彩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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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推行歇业登记有哪些创新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2022年3月正式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首次在行政法规层面建立歇业备案制度,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停止开展经营活动,歇业期间依法保留主体资格。这一制度为当前经营困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缓冲性选择,有利于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
今年3月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大幅压减审批耗时,有效打破时空限制,全力保市场主体,为按下“暂停键”的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切实增强群众办事获得感、满意度。同时,我们针对歇业登记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昆明市试点推行歇业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一是“一个平台”联动办。昆明市在全省率先启用上线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登记“一窗通”平台,市场监管歇业备案完成后,系统自动分送至各相关部门并联办理,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事项一次办好”。二是“线上线下”融合办。线下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歇业一件事”综窗,提供帮办、导办、代办、助办服务,线上实行运用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技术推动信息共享互认,实现智能服务全天候、不打烊。三是“智能应用”一次办。市场监管部门启用“区块链云签名”;公安部门电子印章系统接入“歇业备案一窗通”平台;税务部门运用“新办智能一网通”平台优化简化纳税申报;法院优先使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曲靖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今年3月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办理市场主体歇业登记4381户,为保市场主体、留住“青山”、赢得未来作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复制推广试点经验,密切政策协同,升级登记系统,推动歇业备案落实落细,让歇业制度有效发挥稳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得作用,成为“有温度”的制度。
问
今年以来,因疫情导致物流运输受阻或成本上升等,部分市场主体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了较大影响,请问在保障重点企业物资运输及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方面有哪些措施?
产业链供应链重点物资运输保障,一直以来是工信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工信部门很早就与铁路部门联合建立了铁路运输路地联席会议、重点物资应急运输协调保障机制,协调解决重点企业及物资运输问题。
今年以来,针对重点物资运输受阻情况多发、面广等实际,一是在铁路运输方面,路地双方加强运输形势监测,采取了多项措施,全力做好重点物资铁路运输组织协调保障。二是在道路运输方面,按照国家和云南省统一工作布署,及时建立全省工信系统重点物资道路运输保障机制,组织开展道路跨省运输车辆通行证审核发放,“点对点”协调解决企业运输受阻问题等。1-11月,全省铁路运输完成货发6537.6万吨,同比增长11.5%;全省工信系统发放重点物资跨省道路运输通行证874张(占全省发放的51%),点对点协调解决企业困难20余起,共保障3万余吨防疫物资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
在抓好运输保障的同时,工信和铁路部门积极组织和实施了相关政策。
一是组织实施了生产性物流补短板和生产服务型物流中小企业降成本补助政策,支持物流企业提高供应链物流服务能力和效率方面的建设,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物流成本。二是推动铁路部门深入实施铁路运价优惠政策,通过批量快运、一口价等为企业降低铁路运输费用。截至11月,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共实施运价下浮项目586项,累计为云南省企业降低物流运输费用8.44亿元。
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还将加大协调服务力度,为企业做好运输服务,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和稳定。
问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云南在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是提高资源保障能力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简化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坚持让信息多跑路,让服务对象少跑腿,积极构建矿产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大数据服务体系,推进矿产资源“一张图”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上线运行“云南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预查询系统”,实现“网上查询”、3个工作日内即可反馈查询结果,为建设单位查询、调整优化项目选址提供便利条件。
二是提高审批效率。将不跨州(市)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调整下放至州(市)自然资源资源主管部门实施,采取“容缺办理”“政府承诺”等方式,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建立联动机制。统筹协调与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部门的有机衔接,提前介入用地预审,实行“多部门多专业”联合踏勘选址论证,保障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四是简化审批流程。逐步推行建立全省特定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白名单”制度,加快推进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自贸试验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特定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工作,目前全省已完成评估14个特定区域,将不再对其中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进行单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建设项目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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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合自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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