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憨概况
联系我们
中-老信息网 磨憨 中-老{云南勐腊}磨憨磨丁经济信息网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电子商贸城
电话:13578111921
传真:15936500118
联系人:段成生 凌灵
邮箱:547776269@qq.com
网址:http://www.zgmh.net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嘎栋老街信息资询
嘎栋老街信息资询
赶摆招商13035985198普总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磨憨概况 > 通知公告 > 全文

重要通告 | 景洪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必惩

作者:景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12/21 20:22:25    来源:景洪市委宣传部 羡丽景洪发布
0

小伙伴们,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你知道吗?

下面,通过一个小视频一起学习了解!

早在2020年1月15日

景洪市人民政府就发布了

《关于景洪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对禁燃区范围、法律责任等

作出了具体规定

今天  小编再带你去看看

这则重要通告都有哪些内容


关于景洪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景洪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通告如下:

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景洪城区绕环城路以内,东至西双版纳黎明大桥(猴山)向南沿线经榕林大道、曼贺纳、曼贺蚌;南至曼弄枫(含大佛寺)向西沿线曼真、曼广迈、曼景栋、曼广龙;西至S220省道(嘎洒到嘎栋线)向北沿线曼迈村、曼景东囡村、曼东罕村(包含曼回索村);北至万达文华酒店向东沿线经热作所六队、版纳一品、允景洪大桥(老桥)、澜沧江路、曼外村至团山老寨(详见附件图),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必须由公安机关审批。

3.对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长期有效。


景洪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5日


一旦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

请及时拨打0691-110

进行投诉举报


治理大气污染 不仅需要政府加油

更需要你我携手一起努力

共同守护美丽家园

本站编辑图片有删减

图片END

上一篇: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 补
下一篇: 禁止聚会!禁止聚会!禁止聚会!圣诞元旦即将到来,缅
扫一扫

扫一扫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服务热线
135781119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