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保障未成年人各项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2021年以来,筹措下达未成年人相关教育经费894亿元,重点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支持各级各类教育资源普及普惠工作,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有力推进学校平稳有序运转,将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为所有适龄学生接受教育提供了有力保障。
持续加大对未成年人家庭关爱服务。一是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母婴催乳、婴幼儿照料、孕产妇照料、老年人照料、护工培训、养老护理培训、家政服务培训、保姆月嫂培训等工种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按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的人员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二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三是加强妇幼健康监测。2021年,省财政筹措下达1.03亿元,支持全省开展妇幼健康和妇幼监测项目,保障免费产前产后访视、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包、新生儿筛查项目、农村孕妇叶酸发放和服用、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三病的母婴传播等妇幼健康服务项目。
有效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需求。一是筹措下达救助补助资金。2021年,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14.74亿元,统筹用于保障包括困境未成年人在内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目前,全省有46.34万未成年人纳入城乡低保、0.49万未成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共计实施5.58万人次的未成年人临时救助。二是不断扩大保障范围。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中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并拓展困境儿童临时救助形式和内容。三是积极支持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2021年,省财政投入8208.4万元,用于支持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减轻残疾儿童功能障碍、改善残疾儿童功能状况、提高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增强残疾儿童社会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