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
由勐腊县政府牵头
联合多部门
对勐腊镇辖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开展集中整治
拆除现场,执法人员做好有关政策宣传和沟通后进入违建内进行清场,并全程拍照、录像,进行证据保存。随后,组织工作人员及大型机械对违建进行拆除。
依法拆除
当天拆除的违建位于勐腊县城五分场平交口和曼庄村委会曼岭村小组旁,建有住房、大棚、农家餐馆等,均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此次拆除行动部署周密,配合紧凑,实施安全,当日共拆除违建面积800平方米,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据了解,此次勐腊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对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点进行清理整治,除此之外,9月份还将在违建集中区域持续开展整治工作。
下一步,勐腊县将继续结合自身职能,切实履行职责,按程序依法依规对辖区内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予以查处。同时,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法律法规宣传,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好啦
事实证明
不按规定违法用地
最终只能被依法拆除
最后
小编提醒一句
勐腊县正在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集中整治工作
千万不要“顶风作案”了!
这“八不准”
你有必要了解了解
2020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公布《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明确提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来源:
勐腊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岩光叫
审核:李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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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龙 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