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维护市区交通秩序,老挝公共工程与运输部办公厅近日发布通知,针对10轮及以上大型货运车辆进出城市的时间进行统一管理,并明确相关管控措施。
根据通知,凡使用10轮及以上大型货车在城市区域内进行货物运输的企业、运输公司、商铺、采掘场、建筑工地、商品展示中心等,若需经过交通拥堵、道路狭窄或车流量密集的市区路段,严禁在以下高峰时段进出城区:
早高峰:07:00 - 08:30
午间高峰:12:00 - 13:30
晚高峰:16:00 - 18:00
上述限行时段适用于周一至周五。如有违反,将依据2021年9月16日签署的第568号《陆路交通违法行为罚款及其他措施法令》第40条予以处罚。
通知还要求各省及万象市公共工程与运输厅,会同交警及地方政府,结合实际交通状况,合理划定货车等候区、设计并安装大型“货车禁行预告标志”,确定货车进出城区的指定路线,并分类制定管理指南,确保相关企业和运输方知悉并严格遵守。
此外,各地须依据2026年2月16日签署的第3408号《陆路运输监督与检查工作指引》设立联合检查站,由交通部门与交警协同执法,并在限行路段设置明显的预告标志。
对于确有特殊运输需求的情况,如运输无法拆分的建筑构件、成品钢结构、预制混凝土、建筑废料、药品及易碎品等,若使用10轮及以上大型货车,须提前申请许可:
使用老挝本地牌照车辆的,须向县级或省级公共工程与运输部门提出申请;
使用外国牌照车辆的,须向老挝公共工程与运输部运输司提出申请,获批后再通报相关省市交警部门,以便沿途提供通行便利。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旨在实现城市货运管理的统一规范,提升道路安全与通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