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告庄西双景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的公告
各位经营户、市民群众:
为进一步规范告庄西双景景区市容环境秩序,提升景区整体形象与游客体验,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江北街道办事处,在告庄西双景全域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2月9日起,期间将根据整治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适当调整整治期限。
二、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告庄西双景内七条主次干道(万象路、菩提路、孔雀路、南会合路、蛮砖路、班莫路、达南路),以线带面辐射整治景区背街小巷,形成告庄区域内全覆盖的整治局面。
三、整治内容
(一)严禁跨店经营。严格规范临街店铺经营行为,严禁商家超出门店规划范围摆放商品、从事加工作业等违规经营行为。
(二)严禁乱堆乱放。严禁在店外、人行道、主干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经销商品、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
(三)严禁占道经营。全面清理告庄区域内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引导流动摊贩规范经营。
(四)严禁车辆乱停乱放。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泊位内,严禁随意停放、违规占道。
(五)自觉维护卫生秩序。各商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负责门前环境卫生、绿化维护和秩序管理,为市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六)其他事项。对于其他可能影响城市管理秩序的行为,如违规张贴小广告、沿街晾晒、破坏公共设施等,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相关责任。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江北街道办事处将严格依照《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云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对阻碍破坏整治行动的行为,如拒不执行本次城市管理、煽动群众闹事、暴力威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请相关从业人员、市民群众积极配合本次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主动整改自身存在的违规问题,共同守护告庄西双景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景区环境,助力景区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江北街道办事处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