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数据:美缅稀土进口双降,老挝逆势增长
据海关总署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在2025年1-8月累计进口稀土精矿2.4万吨(以下数据中,未标明REO量的,均为实物量),同比下降39%;进口稀土冶炼分离产品4.8万吨,同比下降8.7%;进口稀土永磁材料1232.3吨,同比下降2.3%。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从稀土原料的进口国别来看,8月份,美国矿(稀土精矿)再次归零,缅甸矿(稀土中间冶炼产品)进口量进一步下降,老挝矿(稀土中间冶炼产品)保持增长。
1-8月,我国从美国进口的稀土原料占比为28%,缅甸矿占比达48%,老挝矿占比为24%。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安泰科
2025年1-8月,我国从老挝进口1.1万吨稀土氧化物,同比增长91.3%,占同期氧化物总进口量的31%,进口品种全部为“未列名氧化稀土”。其中,8月份进口量达到1514吨,同比增长79.2%。同期未从老挝进口稀土化合物。(来源:海关总署、安泰科)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老挝政府强化行业税收管理 对稀土行业加收10%出口关税
老挝政府当局对稀土行业寄予厚望,在前期对稀土征收20%资源税率、进口原材料7%增值税的基础上,老挝于2023年8月底发布001、002号主席令,宣布对稀土行业征收20%资源税及10%出口关税,并将进口原材料增值税率上调为10%。在2023年9月28-29日举行的政府例行会议上,老挝总理宋赛再次强调了稀土对老挝经济的重要性,并表示,在全球市场对稀土需求不断增加的背景下,老挝政府需要确保国家从稀土矿开采中充分受益。(来源:驻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老挝矿业投资政策环境概述
根据老挝《矿产法》的相关规定,经营矿产品行业需要缴纳7%的增值税;采矿业除了需要缴纳35%的企业利润税外,企业中外籍人员还需要根据股息、利息、租金收入缴纳10%的所得税。
矿业项目属于特许经营项目,通常需要缴纳环境保护基金,金额从5000美元/年到5万美元/年不等,每个项目的缴纳金额根据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确定。
其中,老挝对稀土行业的征税则在前期对稀土征收20%资源税率、进口原材料7%增值税的基础上,2023年8月底的主席令宣布对稀土行业征收20%资源税及10%出口关税,并将进口原材料增值税率上调为10%。
此外,若投资矿山地处缺乏经济基础设施需要进行投资的山区、平原和高原地区或有一定经济基础设施需要投资的山区、平原和高原地区,则可分别免征7年、5年的利润税。
除此之外,政府还准备征收环境税,将对在老挝境内被允许从事生产经营、参与或使用自然资源并对自然资源造成污染,对人、动物、植物的生命健康以及生态平衡造成损害的个人、法人和组织征收,具体的税率及实施办法当局正在研究。(来源:云南省国际贸易学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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