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2日,经济、技术和环境委员会主席平坎·拉贾西玛女士代表国会常务委员会,就促进新道路建设和维修政策提交给第九届国会第九次常务会议的报告进行评论”。
为确保促进新道路建设和维修政策的实施高效、有效,并确保国家获得最大利益,建议:
1. 政府应指示公共工程和运输部(MPWT)、财政部、工业和贸易部、农业和环境部及相关部门紧急研究并颁布立法,详细、清晰、简洁地规定每项任务的原则,为各部门管理和监督每个项目实施提供参考;
2. 政府应根据国家预算实际能力,优先安排可享受政策激励的项目,限制试点项目,特别是那些损毁严重、客货流量大的国道;
3. 同时,鼓励企业参与道路修复和维修,恢复道路通行。道路恢复通行后,应动员使用道路运输客货12吨及以上车辆的经营者,通过现代收费系统(国家收费)按适当费率缴纳通行费,使国家能够创造收入,积累资金用于道路建设和维修,恢复道路通行。对于提供公共服务的卡车和轻型车辆,不应征收,以免影响民生;
4. 要求政府指示公路运输和公路部重新审查所有主要公路,以确定技术标准,并改进道路结构,使其更加精准,重点是更多地使用国内生产和供应的建筑材料,例如水泥和钢筋,以促进国内生产,替代进口,并减少大量橡胶的进口;
5. 还必须审查道路和河流沿岸堤坝的合理设计,研究使用更多国产材料,并审查使用石网(箱式和垫式石笼)的必要性,以确保建设成本不超过必要水平;
6. 要求政府认真考虑中央和地方根据权力下放实施的一般建设和维修项目。据了解,这些项目数量众多,资金来源每年都来自国家投资预算。如果要实施新的政策,必须仔细研究,并确定具体的机制,以免造成资金缺口,并对政府年度收入产生严重影响;
7. 对于2020年12月21日第624/LP号《关于公私部门联合投资的法令》第11条规定的以BOT或其他方式利用企业资本投资公路建设的政策,建议酌情考虑减少或免除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
8. 政府应责成财政部建立严格管理和监督建筑材料和机械进口的机制,以防止企业利用机会和漏洞进口材料和机械用于不适当的工程;
9. 公路建设和维修项目完成后,应根据规定的法律规定,对项目使用的进口数量进行详细、明确的汇总和检查;政府应考虑将责任划分给地方政府,由其负责管理、监督和检查;
10. 此外,中央与地方之间应建立同部门或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确保协调一致,避免相互推卸责任;
11. 应采取严格措施,控制道路质量、技术标准、建设和维修;严格管理和检查运输路线、卡车类型和卡车重量,并做好全面准备,对超重运输车辆采取严厉果断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