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老挝媒体8月22日报道,老挝中央银行存款保障局于2023年8月11日签发17号公告——《部分外国商业银行终止存款保障局成员资格》。公告内容表示:
一、存款保障局通知存款保障局成员的商业银行的储户,存款保障局已发出通知,证明存款保障局成员资格的终止,有4家外国商业银行分行自愿终止成员资格,原因是这些分行的总部对业务进行了战略改进,4家外国商业详情如下:
1.泰国军事银行有限公司万象分行;
2.贡西优塔雅银行有限公司沙湾拿吉分行;
3.泰国商业银行( Mass)万象分行;
4.曼谷银行有限公司( Mass) 巴色分行;
二、在之前,这些银行分行已通知储户收回其存款,大多数储户已关闭其存款账户并从相关银行收回其存款,但仍有一些储户没有参与其存款交易。因此,有关银行将低于06年的定期存款账户转移到其他商业银行,详情如下:
1.泰国军事银行有限公司首都万象分行已将存款转入合作发展银行;
2.贡西优塔雅银行有限公司沙湾拿吉分行已将存款转入贡西优塔雅银行有限公司首都万象分行;
3.泰国商业银行万象分行已将存款转入老挝开发银行;
4.曼谷银行有限公司巴色分行已将存款转入曼谷银行有限公司首都万象分行;
三、对于06年以上或更长时间的定期存款账户,转移到老挝中央银行,并继续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因此,存款保障局代表储户的权利和利益捍卫者,通知持有存款的储户与4家外国商业银行分行,相关存款已转移到其他银行继续管理。各位储户可以与接受账户转入的银行联系,在相应的时间内重新申请存款服务,或者继续使用向前银行其他分行的存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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