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财政厅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召开2022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研究近期重点工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厅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组长张岩松主持会议,对财政部门把握全省“三农”工作新任务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省财政厅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紧抓工作重点和关键任务,结合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计划,保持投入力度和财政支出强度,创新财政支农机制,强化资金管理,聚焦产业发展这个关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粮食安全两条底线,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和乡村振兴,加快推进“三个”现代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6月底,已安排全省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关专项资金735.8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38.29亿元、省级资金197.59亿元,保持财政投入的总体稳定,为支持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和强降雨引发的灾情影响,我省经济发展环境面临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带来影响和挑战。同时,我省脱贫地区防止返贫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面临“三农”发展底子薄、基础弱,以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要采取切实措施,保持财政支出强度,拿出更有力的举措、付出更艰辛的努力,坚决战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路上的各种“拦路虎”“绊脚石”。尤其要做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增收工作,深入实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计划,紧盯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一笔一笔算好增收账,找到工作空间,落实好增收措施。同时,要通过支持种业、高标准农田、农机购置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农资补贴、农业保险等方面,持续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充分发挥农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压舱石”“稳定器”作用。
会议要求,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一是要对标对表,抓住关键任务,持续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继续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二是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粮食安全两条底线,加大对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倾斜支持,深入落实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落实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通过土地出让收入、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等渠道,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持,夯实粮食安全底线,助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三是要把作风革命和效能建设体现在“三农”工作上,讲方法、讲效率、讲质量,对标对表细化任务清单,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工作标准。戒骄戒躁,艰苦奋斗,迎难而上,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