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视频会议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近日,云南财政下达25834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各地做好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
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切实管好、用好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拨付资金纳入直达机制进行全程监控,做到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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