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高全市森林资源管护效率,建设一支能力出众、结构优化、相对稳定的林草资源一线管护队伍,根据《景洪市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景洪市林草工作实际,拟招聘长期护林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公开、公正、持续和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景洪市国有林场7人,景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10人(工作地点:勐旺乡2人,景讷乡2人,基诺山乡2人,大渡岗乡2人,东风镇1人,普文镇1人)。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学历。
3.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热爱护林(草)工作,熟悉报考岗位周边林情、山情、村情、民情;具有一定的林业知识和文字处理基础;
4.同等条件下,熟练操作“林调通”或Arcgis软件者、低收入人口、林草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过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的人员以及复退军人可以优先聘用。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且受到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林草工作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在职村委会干部;
7.从事过护林员工作因履职不当被解聘的或从事护林员区间辖区发生重大涉林违法案件的;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工资待遇
工资285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
五、招聘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将报名有关资料电子版发至景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的电子邮箱:3063287523@qq.com。报名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6月6日(共10天)。
报名材料包括:《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长期护林员报名表》(详见附件)电子版(登记表上粘贴电子彩色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证书、证件等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图片,图片必须清晰、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进入面试考察的对象。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考察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通畅,因应聘人员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考察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将对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察,根据面试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长期护林员。
面试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提交《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长期护林员报名表》纸质版1份(粘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证书、证件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体检
拟聘用长期护林员自费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面试考察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履职的拟聘用长期护林员,由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与长期护林员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每年一聘。
六、有关事项
(一)工作要求: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合同期考核不合格或者不服从岗位安排,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二)聘用期间要服从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国有林场、乡镇(街道)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对管护责任区的统一调配。
(三)在聘用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依法处理或者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
咨询电话:
景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13988186585(董女士)
景洪市国有林场18787920666(陈女士)
附件:《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长期护林员报名表》.doc
来源:景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