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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辖区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网络报名公告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6/5/21 7:50:00    来源:西双版纳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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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辖区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网络报名公告


为深入贯彻《云南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精神,严格落实省、州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持续优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流程,提升教育服务效能,推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高效办理,扎实有序做好2026年景洪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各项工作,现将“幼升小”“小升初”网络报名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省、州各级部门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相关政策,以适龄、户籍、合法居住(住宅类房产和有效居住证明)为核心依据,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非住宅房产及产权不合法房产均不作为入学依据。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招生规则,加强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管理。

二、招生对象

(一)“幼升小”招生对象。招收年满6周岁及以上(即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未注册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确需要延迟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2026年9月1日前,出具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缓学手续。

1.景洪市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2.符合招生条件的非景洪市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二)“小升初”招生对象。招收2026年7月在籍在校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1.景洪市辖区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2.符合招生条件的非景洪市辖区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三)景洪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招收景洪市户籍残疾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居住在景洪市辖区并持有残疾证的非景洪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对象类别

(一)城区学校招生对象类别及报名材料

第一类:《关于进一步做好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教育照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综治办〔201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云南省综合性消防人员及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云应急〔2019〕25号)、《云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司通〔2020〕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军政〔2021〕247号)等文件规定给予优待对象的子女。除了按要求参加网络报名外,还要持优待证明材料到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登记,根据文件要求,统筹安排入学。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1.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2.相关优待证明材料。

3.居住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含付款发票)或市场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自建房相关证明材料、居住证和居住证发放回执(无居住证的提供暂住登记证明)、租房协议(含房租和水电费缴纳凭证)等其中一项。

第二类:招生对象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景洪城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拥有合法住宅且实际居住(含新建小区回迁户籍人口)。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1.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若有户籍变动,迁入时间须在网络报名结束前。

2.住宅权属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含付款发票)或市场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自建房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中一项。住宅权属证明时间须在网络报名结束前。

第三类:招生对象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景洪城区,无自有住宅,与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拥有合法住宅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实际居住(祖孙或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上优先录取)。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1.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若有户籍变动,迁入时间须在网络报名结束前。

2.住宅权属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含付款发票)或市场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自建房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中一项。住宅权属证明时间须在网络报名结束前。

第四类:招生对象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景洪城区,无自有住宅,在学校服务片区内租房且实际居住。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1.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若有户籍变动,迁入时间须在网络报名结束前。

2.不动产中心出具的监护人双方在景洪市城区无自有住宅证明(若只提供其中一方无自有住宅证明的,需提供单亲证明)。

3.租房证明。租房协议、房租和水电费缴纳凭证。(租房时间须在2026年2月28日前)

4.房主住宅权属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含付款发票)或市场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自建房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中一项。

第五类:招生对象户籍在亲朋好友户口簿内,户籍在景洪城区,户主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拥有合法住宅且实际居住。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1.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若有户籍变动,迁入时间须在网络报名结束前。

2.住宅权属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含付款发票)或市场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自建房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中一项。住宅权属证明时间须在网络报名结束前。

第六类:招生对象户籍在亲朋好友户口簿内,户籍在景洪城区,无自有住宅,户主在学校服务片区内租房且实际居住。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1.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若有户籍变动,迁入时间须在网络报名结束前。

2.不动产中心出具的户主在景洪市城区无自有住宅证明。

3.租房证明。租房协议、房租和水电费缴纳凭证。(租房时间须在2026年2月28日前)

4.房主住宅权属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含付款发票)或市场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自建房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中一项。

第七类:招生对象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景洪城区,但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拥有合法住宅且实际居住。在学校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按照景洪市乡镇户籍、州内户籍、省内户籍、省外户籍的顺序依次录取。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1.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2.住宅权属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含付款发票)或市场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自建房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中一项。住宅权属证明时间须在网络报名结束前。

3.居住证明。非景洪市辖区户籍的,提供监护人任意一方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住证发放回执或登记时间满半年的暂住登记证明。

第八类:招生对象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自有住宅均不在景洪城区,但在景洪城区内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从事合法经营活动,且在学校服务片区内租房实际居住。在学校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按照景洪市乡镇户籍、州内户籍、省内户籍、省外户籍的顺序依次录取。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1.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2.工商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

3.租房证明。租房协议、房租和水电费缴纳凭证。(租房时间须在2026年2月28日前)

4.居住证明。非景洪市辖区户籍的,提供监护人任意一方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住证发放回执或登记时间满半年的暂住登记证明。

5.房主住宅权属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含付款发票)或市场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自建房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中一项。

第九类:招生对象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自有住宅均不在景洪城区,但在学校服务片区内租房且实际居住。在学校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按照景洪市乡镇户籍、州内户籍、省内户籍、省外户籍的顺序依次录取。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1.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2.租房证明。租房协议、房租和水电费缴纳凭证。(租房时间须在2026年2月28日前)

3.居住证明。非景洪市辖区户籍的,提供监护人任意一方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住证发放回执或登记时间满半年的暂住登记证明。

4.房主住宅权属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含付款发票)或市场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自建房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中一项。

(二)乡镇学校招生对象类别及报名材料

乡镇学校招生对象类别及报名材料参照城区学校招生对象类别及报名材料。

四、招生片区

(一)景洪市乡镇“幼升小”“小升初”招生片区为乡镇辖区范围。

(二)景洪市城区“幼升小”招生片区图和范围说明。

详细链接:

https://www.ldmap.net/map.html?id=457e3f3a-1439-4441-9717-5c4079d2f7d6(复制此链接至网页可查看高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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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双版纳州允景洪小学范围

版纳大桥江南转盘红绿灯口左转进勐海路起—→沿勐海路直行—→至曼景兰红绿灯路口直行—→沿右侧辅路直行过曼听桥下红绿灯—→至易武路(山西酒店)交叉口—→右转进易武路直行—→至易武路与勐泐大道交叉口红绿灯右转—→沿勐泐大道直行—→至勐泐大道与勐腊路交叉口红绿灯左转—→沿勐腊路直行—→至勐腊路与民航路交叉口红绿灯右转—→沿民航路直行—→至民航路与宣慰大道交叉口红绿灯右转—→沿宣慰大道直行—→至版纳大桥江南转盘红绿灯口右转进勐海路止的闭环内区域。

2.西双版纳州允景洪小学万达校区范围

(1)属融创集团(原万达集团)内被征地的人员子女。

(2)在融创集团(原万达集团)内购买住宅居住或购买商铺经商并在融创内另有住宅长久居住的人员子女。

(3)属融创集团在职在编职工子女。

符合第(1)(3)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到网络报名系统中“其他附件证明材料”一项内。

3.景洪市第一小学范围

(1)过版纳大桥,至宣慰大道与嘎兰中路交叉口红绿灯起,以宣慰大道为界,沿宣慰大道直行至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南门左侧(好邻居百货店),沿热作所花卉园外围至白象巷(回民敬老院)右边的城市区域。

(2)过版纳大桥,至宣慰大道与嘎兰中路交叉口(黎明万象)红绿灯右转进嘎兰中路起—→沿嘎兰中路直行—→至嘎兰中路与庄洪路交叉口左转—→沿庄洪路(工艺品街)直行—→至军分区门口右转—→沿白象巷直行左转至州森林公安局门口—→沿州森林公安局门口白象巷直行至回民敬老院止的左边区域。

(3)过版纳大桥江南转盘红绿灯口起直行—→至宣慰大道与嘎兰中路交叉口(黎明万象)红绿灯右转—→沿嘎兰中路直行—→至嘎兰中路与庄洪路交叉口左转—→沿庄洪路(工艺品街)直行—→至军分区门口右转—→沿白象巷直行左转至州森林公安局门口—→沿州森林公安局门口白象巷直行至回民敬老院的右边区域至清泉路—→含州森林公安局、州公路管理总段、市一中区域—→沿清泉隧道下至江边—→从老桥至版纳大桥桥下停车场止的右边区域(此区域内仅限景洪市城区户籍人口报名)

4.景洪市第二小学范围

以景洪电站住宿区中间的公路为界,从江北“车和美长安汽车”销售点起—→沿景洪电站住宿区中间的公路下至江边步行道起点(含怡景湾小区)的右边区域—→至景洪电站库区大门方向(江北街道办曼戈龙村委会区域除外)的城市区域。 

5.景洪市第三小学范围

(1)以景洪电站住宿区中间的公路为界,从江北“车和美长安汽车”销售点起—→沿景洪电站住宿区中间的公路下至江边步行道起点(不含怡景湾小区)左边的城市区域。

(2)江北街道办曼戈龙、曼外村委会区域。

(3)过版纳大桥,至黎明万象红绿灯口右转—→沿嘎兰中路直行—→至邦海大酒店路口—→右转下江边—→右转至版纳大桥桥下停车场的闭环内区域(非景洪城区户籍人口)。

6.景洪市第四小学范围

(1)从宣慰大道与民航路交叉口红绿灯处农业银行起—→沿民航路直行—→过原州傣医院住宿区—→至民航路与勐腊路交叉口红绿灯左转—→沿勐腊路直行—→至勐腊路与勐泐大道交叉口红绿灯右转—→沿勐泐大道直行—→至山水云天小区止的右边区域。

(2)从宣慰大道与民航路交叉口红绿灯处农业银行起—→沿宣慰大道直行至州法院路口左边区域。(州法院小区、日月康城、南国风情小区、凯旋景园,么囡社区、热作所辖属区域及热作所2队61、62栋等区域)

(3)从州法院旁红绿灯处起沿勐海路至版纳机场转盘(右边至流沙河边区域城区户口属市四小,城区外户口属嘎栋中心小学)—→左转至情人桥—→紫金花园和曼喃新村区域—→紫金花园后沿河至山水云天的闭环内区域。 

(4)农垦分局门口对面的原热作所区域、原修造厂、工程队、日月康城区域等。

7.景洪市世纪金源小学范围

过版纳大桥,桥下停车场左边起,左转进入勐海路—→沿勐海路直行—→至曼景兰红绿灯路口直行—→沿右侧辅路直行过曼听桥—→至易武路(山西酒店)交叉口—→右转进入易武路直行—→至易武路与勐泐大道交叉口红绿灯左转—→沿勐泐大道直行(大佛寺方向)—→至景洪绿城春江明月小区止—→沿流沙河至澜沧江至版纳大桥桥下停车场的闭环内区域。

8.景洪市嘎栋中心小学范围

(1)以流沙河为界右边,除市一小片区、市三小江南片区、市四小片区外的左边区域。

(2)从邦海大酒店下面江边起—→邦海大酒店左转至庄洪路工艺品街交叉口右转—→沿庄洪路(工艺品街)直行—→至军分区门口右转—→沿白象巷直行左转至州森林公安局门口—→沿州森林公安局门口白象巷直行至回民敬老院的右边区域至清泉路(含州森林公安局、州公路管理总段、市一中区域)—→沿清泉隧道下至江边的区域(非景洪市城区户籍人口)。

(3)从州法院旁红绿灯处起沿勐海路至版纳机场转盘右边至流沙河边区域,景洪城区户口属市四小,景洪城区外户口属嘎栋中心小学。

9.景洪市第五小学范围

(1)从曼城起(不含曼城小区)—→天瑞万象城小区、丽水景苑小区旁的曼弄枫西二街→塔糯路为界,曼弄枫西二街与允帕罕路交叉路口左转沿西二街→塔糯路止右边的城市区域(含远达雨林时光小区、工园里·沙河郡小区)。

(2)曼真居民小组区域。

10.景洪市第六小学范围

从江北黎明大桥头起,过桥直行—→西双版纳洲际度假酒店→曼贺纳村止左边的城市区域。(榕林时光小区一期、二期属于此片区)

11.景洪市第七小学范围

从橘子星球游泳健身—→勐旺生态园—→景兰大桥—→曼弄金湾小区—→曼城小区—→曼弄枫国际家居商城—→天瑞万象城小区—→正元丽水景苑小区—→曼弄枫西二街与允帕罕路交叉路口左转沿西二街—→塔糯路止左边的城市区域。

12.景洪市嘎洒中心小学范围

2026年景洪市嘎洒街道办所属区域及曼弄枫街道办所属区域内除市四小、市五小外的区域,完小点按原区域划片招生。景洪市嘎洒曼弄枫小学(公办小学)属景洪市嘎洒中心小学完小点,位于景洪市曼弄枫曼景法村,因该校不具备划片条件,有意向就读该校,报名时“意向学校类型”选择“民办学校”,然后选择“景洪市嘎洒曼弄枫小学”。

13.景洪市麦田实验学校(民办学校)范围

民办学校自主同步招生。

(三)景洪市城区“小升初”招生片区图和范围说明。

详细链接:

https://www.ldmap.net/map.html?id=edde7ebd-03a3-4ed7-8712-4f6c0825f448(复制此链接地址可至网页查看高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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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双版纳州第一中学范围

(1)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南门左侧(好邻居百货店)—→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王府大酒店—→西双版纳洪源建材市场—→景洪市路政大队—→水果商贸城—→玖沐公馆前红绿灯沿勐泐大道直行—→白象花园一区(勐泐大道19号)—→景洪市农贸市场—→景洪市公安局北路派出所(原交警一大队办公楼)前交叉口左转沿白象巷—→州森林公安住宿区—→清真寺止左边区域(原热作所2队62栋区域为市一中片区)。

(2)州委、州政府住宿区内。

2.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范围

从江北过版纳大桥,版纳大桥花园起,沿宣慰大道直达大兴时代广场旁街心花园转盘左转—→沿勐泐大道往前至辉煌都畅旁红绿灯口处右转—→沿勐腊路左边西双版纳爱琴海购物中心(原金版纳尚城)至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景洪微波宾馆—→勐腊路与民航路交叉口红绿灯口处左转—→沿民航路到西双版纳州海关—→州二中西北门—→傣园酒店对面—→往前红绿灯口—→过桥洞后右转至华飞汽修厂直到流沙河边—→向左以流沙河为界过情人桥到山水云天—→曼龙框、曼听—→世纪金源区域—→龙舟广场—→版纳大桥花园。

3.西双版纳国际度假区中学范围

(1)属融创集团(原万达集团)内被征地的人员子女。

(2)在融创集团(原万达集团)内购买住宅居住或购买商铺经商并在融创内另有住宅长久居住的人员子女。

(3)属融创集团在职在编员工的子女。

符合第(1)(3)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到网络报名系统中“其他附件证明材料”一项内。 

4.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范围

从城区沿勐泐大道直行到曼弄枫片区,左边到世纪金源靠近猴山的大桥,右边到曼庄些村为止,由曼弄枫街道办管辖的曼弄枫社区、景帕杭社区、圣井社区、贝叶社区、江河社区的部分区域(含八至十五居民小组,江河小区为十二居民小组)为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片区。而曼飞龙社区、南联山村委会、江河社区的一至七居民小组及十六居民小组和南联小镇区域属景洪市嘎洒镇中学片区。

5.景洪市第一中学范围

(1)从江北过版纳大桥,版纳大桥花园起,沿宣慰大道右边—→西南宾馆(王府大酒店对面)前红绿灯右转沿民航路到九洲医院—→继续沿勐泐大道向北到景洪公安局北路派出所前路口向左转进白象巷—→回民敬老院(含热作所2队61、62栋区域)—→沿白象巷到热作所花卉园北面围墙—→俊都大城俊达苑(含在内)—→水厂住宿区(含在内)—→向左至加油站—→穿过清泉路到俊仕苑(含在内)—→左转沿俊文苑背后路到俊尚苑右边路向上到江边(含电站方向)—→沿江边到版纳大桥桥头的所有区域(除州委、州政府住宿区外)。俊都大城的俊文苑、俊学苑、俊尚苑、俊林苑、俊雅苑、雨林金湾、俊贤苑七个小区划为景洪市曲景实验中学片区。

(2)位于江北范围,以景洪电站中间的公路为界,长安汽车销售点起—→怡景湾方向(不含怡景湾小区)右边—→景洪电站大门方向区域。

6.景洪市第四中学范围

(1)从版纳大厦起,沿勐泐大道—→沙湾—→勐腊路与勐泐大道交叉口红绿灯口处右转—→勐腊路与民航路交叉口红绿灯口处左转—→沿民航路过傣园—→勐海路桥下红绿灯处向右转(不过桥洞)沿勐海路辅路—→中国边检前转盘沿机场公路到流沙河—→沿流沙河向上右边的区域(曼么克属嘎栋街道办,属市四中片区)。

(2)从版纳大厦起,沿宣慰大道—→市商业局—→农垦分局—→直行至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南门左边区域(含热作所花卉园及嘎栋方向的区域),除西双版纳国际度假区中学招收学生以外的生源。

7.景洪市民族中学范围

(1)以江北景洪电站中间的公路为界,江北长安汽车销售点—→怡景湾方向(含怡景湾小区)左边区域—→告庄—→曼外村委会阿克新寨等区域。

(2)以景洪电站中间的公路为界,江北长安汽车销售点—→康居园小区方向—→曼外村委会五家寨等区域。

(3)江北街道办曼戈龙、曼外村委会区域。

8.景洪市嘎洒镇中学范围

2026年景洪市嘎洒街道办所属区域及曼弄枫街道办所属区域内除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片区外的区域;景洪市嘎洒街道办所属的红旗小学的学生直升到景洪市第五中学就读;流沙河以南原景洪市第四中学的招生片区划为景洪市嘎洒镇中学。

9.景洪市曲景实验中学范围

景洪市俊都大城俊文苑、俊学苑、俊尚苑、俊林苑、俊雅苑、雨林金湾、俊贤苑七个小区。

10.景洪市第六中学(原西双版纳八壹高级中学初中)范围

景洪市第六中学(公办中学),位于景洪市勐罕镇曼景匡村,可招收景洪城区部分小学毕业生,有意向就读该校,报名时“意向学校类型”选择“民办学校”,然后选择“景洪市第六中学”。

11.景洪市麦田实验学校(民办学校)范围

民办学校自主同步招生。

五、招生流程

(一)公办学校“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录取流程

1.网络报名。(2026年5月25日—6月3日)

报名方式:一是线上自主办理。家长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或手机版(办事通APP)进行线上报名。二是线下协助办理。家长到孩子毕业学校或到景洪市教育体育局一楼基础教育股咨询协助办理。网络报名时间内若发现上传信息有误,可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时间结束后则无法修改。未按时参加网络报名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家长于2026年7月27日到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线下补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见“七、附件”)

2.信息审核。(2026年6月4日—6月23日)

网络报名结束后,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①对照九个类别将符合学校招生政策的标注为相应类别,形成预录取信息报招生办公室核验;②对材料无误,符合学校招生政策,但信息填写有误或材料提交错误的,退回给家长更正后重新提交;③对不符合学校招生政策的提交招生办公室统筹。

3.信息核验。(2026年6月24日—6月30日)

由招生办公室对各学校提交的预录取信息进行核验,核验有误的退回学校重新审核或退回家长修改重新提交并进行再次核验,确保填报信息准确。

4.统筹录取。(2026年7月1日—7月24日)

由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幼升小”“小升初”统筹录取工作。

(1)根据《西双版纳州创建青少年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工作方案(试行)》《景洪市创建青少年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统筹录取青少年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2)乡镇学校“幼升小”按乡镇辖区范围招生入学,城区学校“幼升小”采取“就近划片”统筹录取。

(3)乡镇学校“小升初”采取“对口直升”和乡镇辖区范围招生入学;城区学校的“小升初”采取“就近划片”和试点“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录取。

(4)对未按时参加网络报名线下补报名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在网络报名录取工作结束后,安排到离居住地相对较近的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城区学校无剩余学位就安排到周边乡镇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对不服从统筹安排的,须回户籍所在地完成义务教育。

“对口直升”即一所或多所小学对应一所固定的初中,根据小学毕业生户籍或实际居住地直接升入对口初中,若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就近统筹安排。景洪市嘎洒红旗小学毕业生就近直升景洪市第五中学。

“就近划片”是指根据景洪市辖区内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就近划分片区招生入学。根据各校计划招生学位数,依次按照九类生源分批同步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有学校出现同类别生源招录人数超过该校计划招生学位数的,其他学校暂停下一类别生源招录,由招生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调配到同类别生源有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调剂招录结束后,有剩余学位时再启动下一批次招录,按此录取程序录满学位为止。对超出片区学校学位不能被录取的和不符合片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根据其家庭实际情况和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当城区学校学位录满后,再安排到城区周边乡镇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5.录取确认。(2026年7月25日—7月26日)

家长登录“办事通”APP,查看适龄儿童的录取学校,并进行签字确认。

6.发布《入学通知书》。(2026年7月27日)

学校通过“办事通”APP发布电子《入学通知书》。家长可登录“办事通”APP查看、下载、打印《入学通知书》,根据《入学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入学。

(二)景洪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录取

根据景洪市残疾儿童、少年实际情况,采取线下到校报名入学的办法,实施“一人一案”,做到“零拒绝、全覆盖”,让每一名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适合的教育。景洪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生活能自理的持有残疾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妥善安排到所属学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经残疾人专家委员会评估,由特殊教育学校结合实际和学生需求采取送教上门方式入学。

(三)景洪市民办学校招生录取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方案需报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各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

六、报名咨询电话

1.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

0691-2211317

0691-2157532

0691-2157523

0691-2122796

2.景洪市辖区幼儿园(含民办)、小学(含民办)设报名咨询点。

七、附件

1.景洪市2026年小学一年级网络报名家长操作手册

2.景洪市2026年初中七年级网络报名家长操作手册

3.景洪市五个街道—社区—小区(建筑物)关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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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教育体育局

2026年5月20日





来源:景洪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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