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办理工作,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决定从2025年7月1日起开展企业职工(包含灵活就业人员)正常退休档案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预审对象
在州本级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法定退休年龄在2025年7月—2026年12月的企业职工(包含灵活就业人员)。
二预审时间安排
1.2025年7月至9月:预审2025年度下半年到龄退休人员。
2.2025年10月至12月:预审2026上半年到龄退休人员。
3.2026年1月至3月:预审2026下半年到龄退休人员。
三预审地点
景洪市易武路17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206室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0691-2126902,0691-2123133)。
四预审需准备的材料
1.密封的职工原始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存放地及档案号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身份证复印件
五预审内容
档案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缴费年限、用工形式等信息数据。
六预审流程
申请档案预审的人员到预审地点进行登记和档案预审,审定后认定结果将告知本人。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或选择弹性退休时间当月,用人单位或个人(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后,即可尽快办理退休手续。
七特别提示
依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国家正式实施弹性退休制度,参保人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或者弹性延迟退休。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人员,在满足缴费年限(2029年底前为15年)的前提下,务必最迟于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其中女工勤年满50周岁>)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择退休时间并申请办理退休。根据政策规定,因本人未按时申请办理退休造成的养老金少发部分不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