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
国家民委命名
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示范单位
其中
勐腊县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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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勐腊县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主动融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大局,赓续民族团结誓词碑优良传统,在全省率先发起边境县区域协作创建联盟,打造边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质升级,生动讲好民族团结进步勐腊故事,以“中老边民大联欢”“无忧勐腊大赶摆”等创新载体打响“无忧勐腊石榴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全县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相拥,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入交融,处处呈现出民族和睦、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成果,更是面向“十五五”,对全县各族儿女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的殷切期盼。

凝心聚力谱新篇
同心筑梦向未来
新起点新征程,勐腊县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纵深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县各族儿女将以团结一心、守望相助、踔厉奋发的昂扬姿态,坚定向前,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作出民族团结新示范!
来源:
勐腊县委统战部
监制:玉 旺
责编:刘艳华
终审:斯斯龙、李 赢、刘 婷
编辑:刘 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