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云南海埂会堂举行云南省“开局起步‘十五五’”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深化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专场,省发展改革委、省委金融办等部门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赵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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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云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部署,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扎实成效。
云南省“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破除制约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围绕这一目标任务
省发展改革委
将从4个方面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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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畅通内外双循环关键节点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十五五”期间,云南将构建高效流通市场体系,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积极推进信用修复,截至目前,云南已为经营主体办理各类信用修复约64万件。
推进市场设施统一联通。围绕建设现代流通网络,积极培育多式联运,制定并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构建多级互联的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纵深推进招投标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监管等,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动土地二级市场建设,全省已有1291宗交易地块在二级市场交易平台进行了合同备案,成交金额73.28亿元。健全劳动力市场,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强化统筹金融服务与监管。积极配合全国统一技术交易市场建设,启动与国家拟建平台的互联互通,积极融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
持续建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是建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的重要工作。“十五五”期间,云南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各地一体推进重大改革事项,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加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实施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加大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征集力度,健全转办核查整改长效机制。公开通报典型突出问题,对性质恶劣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近年来,云南已破除一批汽车检验、LNG加气站等领域准入壁垒解决企业准入难题。
优化经营主体发展环境。深入开展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企沟通圆桌会议和厅局长服务企业“坐诊”“巡诊”“上门问诊”等活动,推动各地各部门常态化政企沟通,截至2026年7月,省发展改革委共举办28期活动,统筹各厅局解决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376个。持续办好年度“10件惠企实事”,为全社会创新创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持续建设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环境。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集成为“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统一报建管理,提高环评审批和节能审查效率,持续提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增强微观主体活力
增强微观主体活力,让更多经营主体感受到改革动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截至2025年底,全省实有经营主体688.3万户。“十五五”期间,省发展改革委将加大对经营主体的服务力度,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培优扶强“六上”企业。做强高原特色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发展优势特色工业企业,重点引培精深加工和产业配套企业。固基培强建筑业企业,引培具有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能力的优质企业。优化升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支持企业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做精做优做特专业型优势文旅康养企业,培优做大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促进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科技型企业,支持“科创飞地”等平台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外贸外资企业,持续推动“云品出滇”。支持上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完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扶持发展个体工商户,加大“个转企”“小升规”力度。
强化政策服务供给。依法依规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推行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全流程服务保障,融入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完善惠企政策服务窗口功能。截至2026年7月,云南融信服平台共服务经营主体132万次,授信6410亿元,下一步将迭代升级“政企金”投贷联动系统,持续扩充合作金融资源,推动企业和项目融资对接。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和优质民营企业培育工作,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推动经济政策协同发力,健全高效统筹的宏观治理体系
及时释放清晰政策信号,是推动经济政策协同发力的重要工作,“十五五”期间,省发展改革委将做好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工作,健全高效统筹的宏观治理体系。
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机制,实现经济政策、非经济政策评估全覆盖。健全政策全流程评价体系,强化政策实施效果评价运用。优化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树立科学发展导向,持续夯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支撑。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机制,强化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重点改革、重大任务的财力保障。加大重点领域民生投入,增强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完善省级以下财政体制,有序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规范政府间收入划分,完善转移支付体系。
当前,全省“十五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云南将聚焦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核心问题,通过改革进一步夯实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全力以赴抓好改革事项的落地,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破难题、解新题,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增强动力和活力。
“十四五”时期,金融充分发挥血脉作用,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省本外币存款余额年均增长5.8%、贷款余额年均增长7.5%,均高于GDP年均增速,贷款余额总量也突破了5万亿元大关。
“十五五”时期,全省金融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金融强国建设为根本遵循,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的总纲,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奋发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提升金融治理和服务能力,奋力谱写金融强国建设云南实践新篇章。
“十五五”时期,云南金融发展的总体考虑是:党建引领金融高质量发展更加坚强有力,地方金融生态进一步优化,现代金融服务业实现优质高效发展,金融风险防控更加精准高效,金融监管更加严密有力,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质效更加突出,全省金融综合实力和区域影响力持续提升,重点金融运行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省委金融办
重点做好6个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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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思想根基,锻造金融系统坚强党组织和过硬干部人才队伍,持之以恒推进金融系统正风肃纪反腐,将党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
努力构建安全诚信包容的地方金融生态
着力深化金融法治建设,出台《云南省地方金融条例》。持续优化区域信用环境,健全金融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坚决打击恶意逃债、财务造假等行为。加快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加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探索建立州(市)金融生态评价机制,督促引导各州(市)在构建良好金融生态上下功夫。
大力促进现代金融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典型的、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省委金融办将深化银行业改革发展,引导富滇银行、曲商行、红塔银行明确定位、错位发展,组建统一法人的农商行。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完善资本市场功能作用,持续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
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防范化解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省委金融办将强化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健全金融风险源头防控,丰富金融风险处置策略方法,加强金融风险监督问责。
持续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
进一步完善央地监管协同机制,全面落实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五大监管”要求,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对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打早打小打狠。
充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本宗旨。省委金融办将促进金融工作融入和服务国家及云南重大发展战略,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做好云南特色的金融“五篇大文章”。会同财政、发改、工信等部门建立财政、金融、产业政策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更好服务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云南国资国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坚持狠抓高质量发展,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推动国企改革向中心聚焦、向难处发力、向深处突破,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现“圆满收官”。
“十五五”期间,云南省国资国企改革将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方案(2026—2029年)》持续推进。
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深入实施“人工智能+”专项行动,推进传统产业实现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聚焦产业链供应链薄弱环节,全链条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培育壮大一批国有科技领军企业,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融合创新,构建国有企业牵头的创新联合体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鼓励国有企业牵头建设一批中试验证平台,主动开放应用场景,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协同创新。
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管理
突出战略使命和产业导向,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强化主责主业在国有企业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投资决策中的导向作用,加强对无关多元、多层架构、过度负债等管控,按照“三个集中”要求推进重组整合、盘活资源,提高在实体经济特别是先进制造业领域的比重,提升在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增加值占比和创新引领能力。
推行分类考核评价体系
突出价值创造导向,将增加值作为反映国有经济宏观贡献度和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指标,强化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功能分类、规划制定、经营决策、考核评价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完善国有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的制度机制,强化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的实质性把关。厘清和优化企业各治理主体的权责事项,结合实际具体化、清单化。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构建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管理体系。
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加强与综合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协同,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优化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贯通协同机制。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境外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参控股股权监管,对控股不控权问题严格排查纠正,对参股企业充分行使国有股东权利。聚焦推动国有企业规范管理、阳光运营,进一步完善“数字国资”监管系统,实现穿透式监管。
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纪检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推动巡视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完善从治标到治本的长效治理机制。
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十四五”期间,云南累计审查、清理政策措施10.4万件,修订或废止1897件,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垄断案件17件、不正当竞争案件966件,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了积极贡献。
“十五五”期间,省市场监管局将按照“五统一、一开放”的基本要求,认真落实云南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内容措施,加快形成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助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
推进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的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准入退出、地方标准管理等制度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制度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协同保护,构建快速高效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完善经营主体准入退出制度。推动更多涉企事项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范畴,依法实施注册资本按期认缴,稳步实施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健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另册管理制度,推进企业跨区域迁移便利化。
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地方标准,压减存量,推动地方标准向国家标准、团体标准转化,进一步消除区域间标准差异,促进商品要素自由流通。
提升公平竞争治理水平
推动市场监管规则完善、基准统一、能力提升,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优化细化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标准、程序,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抽查、督查等监督机制,建立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风险防控预警清单,防范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发生。
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紧扣“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重点清理整治妨碍企业公平准入自主经营、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资质认定内外有别、不当实施信用评价设置招投标隐性壁垒等卡点堵点问题,废除和修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
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聚焦平台经济、科技创新、自然垄断等重点领域,重点整治平台企业挤压实体经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大欺小、利用自然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等行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构建质量、标准、价格与竞争政策协同治理体系,探索新业态新领域公平竞争治理。依法打击商业诋毁、虚假宣传、恶意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市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
优化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建立省、州(市)、县市场监管部门三级履职事项清单,推动各层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与监管资源相匹配。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统一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规则,加强市场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衔接配合。
提高市场监管法治水平。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地方立法。健全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减少自由裁量权。创新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推行“三书一函”制度,完善案卷评查监督方式。
统筹市场监管力量和执法资源。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监管方式,推进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执法,一体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增强监管穿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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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期间,云南省在推动国有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方面有什么考虑?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推动国有企业普遍建立适合国情、符合实际、满足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推动企业完善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的制度机制,强化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的实质性把关。指导企业不断厘清和优化各治理主体的权责事项,结合实际具体化、清单化。制定持续推进省属企业董事会建设提质增效年度工作安排,针对不同功能、层级和规模的企业,差异化完善董事会建设,实质性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通过引入政治素质好、专业素养高、能够积极履职的人才,优化董事队伍,强化董事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不断健全以岗位聘任、经营业绩考核为核心的新型经营责任制,提升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质效,在国有企业中更大范围推动管理人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动国有企业刚性执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常态化。全面落实全员绩效考核制度,实施“一岗一标准、一人一目标”的差异化考核,不断增强全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精准性,加大考核结果刚性应用力度。
实施更加精准规范高效的收入分配机制。健全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强化工资总额分类管理,分类确定工资效益联动指标,推动工资总额向效益贡献大、产出效率高、开展重大科技创新的企业倾斜。不断深化“薪酬乱象”专项治理,一体推进“规范、激励、倾斜”薪酬管理,重点纠正不合理过高收入,对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严格规范,对科研核心骨干、高技能人才实施激励,对一线苦脏险累人员倾斜保障。规范运用各类中长期激励工具,构建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管理体系。
“十五五”期间,云南将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落实好“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工作。云南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始终把广大民营企业当作自己人、云南发展的“最好合伙人”。经过近年努力,全省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从52.4%提升至53.5%,撑起全省经济发展的“半壁江山”。“十五五”时期是云南开创发展新局面的关键时期,将重点在以下3个方面持续发力:
优环境,让企业经营更有保障。省发展改革委正在抓紧制定云南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将结合省内实际,健全完善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制度和保障体系。同时,省发展改革委将全面落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版)》等政策,坚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原则,为民营企业放心投资、专心经营、安心发展营造更好环境。
拓空间,让企业发展更有前景。省发展改革委联合10个部门印发了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42条措施,持续放开投资领域,以制度刚性推动民间资本敢投、能投、愿投、投得好。支持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攻关,重点产业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诚邀广大民营企业参与南博会、滇商大会、腾冲科学家论坛等重大活动,共创“有一种叫云南的机遇”,让民营企业在云南大有作为、大有可为。
强服务,让企业成长更有底气。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把“帮企业”摆在突出位置,深化落实政商交往“正面、负面、倡导”三张清单,大力推行领导干部挂联民营企业、政企沟通圆桌会议和厅局长“坐诊”“巡诊”“上门问诊”等机制,一如既往当好企业的坚强后盾,扎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持续用好多层次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把“帮企业”工作抓得更实、做得更细,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优化、行政效能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省市场监管局在“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清理整治了哪些突出问题?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安排,从今年5月开始,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组织开展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专项行动,重点破除市场准入、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壁垒。
在破除市场准入环节卡点堵点方面。重点整治行政机关设置不合理的名录库、项目库,排斥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经营的行为;通过与特定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排斥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的行为。纠正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审批程序的政策措施;违法设置特许经营权或者未通过公开竞争程序直接授予特许经营权的政策措施;违法设置审批程序和不合理条件限制本地经营者自主迁移的政策措施;在注销、破产、挂牌转让等方面违法设置市场退出障碍的政策措施。
在破除要素获取环节卡点堵点方面。重点整治行政机关制定地区性行业、商品推荐目录或者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技术要求、检验标准,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要求企业优先采购本地产品的行为。审查、抽查、纠正在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以直接确定受益经营者,或者设置无客观明确条件的方式在资金、土地、技术、数据等要素获取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以及无依据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等政策措施。
在破除资质认定环节卡点堵点方面。重点整治行政机关变相要求优先使用本地检验检测机构服务的行为;强制外地检验检测机构在本地注册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纠正阻碍或者限制通用性资格资质凭证和检验检测认证结果行业间、地区间互认的政策措施;在资质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标准等方面对外地经营者设置歧视性要求的政策措施。
在破除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环节卡点堵点方面。重点整治行政机关将本地业绩、本地奖项、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金社保、与本地经营者组建联合体等作为评标或信用评价加分项,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的行为;违法限定经营者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经营规模等歧视性资质要求或者评审标准等行为。
“十五五”期间,云南将从哪些方面完善资本市场功能作用?
建设一个强大的资本市场是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近年来,省委金融办持续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占比,2025年,在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中,直接融资占比达到49.2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6.9%)。但是当前云南资本市场建设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十五五”时期,省委金融办将围绕5个方面做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强化企业上市培育。实施“金种子计划2.0”,建立上市后备企业价值评估体系,按照重点产业赛道分类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加强从事证券业务中介机构监管,引导中介机构诚信执业。建立上市后备企业主办银行制度,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投债联动、投保联动,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融资支持。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助力优质企业上市。
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建立省级领导和省直有关经济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走访上市公司机制,常态化开展多部门联合走访。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探索将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纳入地方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用好债券市场融资工具。引导国有企业充分运用债券市场融资工具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融资结构,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立足云南基础设施、商业不动产资源规模优势,全面摸排梳理权属清晰、运营稳定的底层资产,强化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储备培育。
规范发展私募基金行业。探索设立区域性股权市场风投基金,引导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强化基金日常监管,督促政府投资基金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常态化私募基金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会商制度,规范行业发展。
发挥证券期货市场服务功能。支持省内证券期货法人机构做优做强,规范公司治理。鼓励证券期货机构优化网点布局,服务居民财富管理。深化与期货交易所合作,支持咖啡等云南特色优势品种上市,加快推进部分商品交割库建设。
云南具体采取了哪些举措破解地方标准治理痛点堵点,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效?
标准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是支撑产品质量提升、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但过去一段时期,地方标准存在制定数量偏多、重立项轻实施等情形,部分标准存在交叉重复、技术指标滞后于产业发展等情况,少量地方标准存在变相设置市场壁垒问题。
省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从源头管控、存量清理、层级优化、制度设防、闭环监管等维度,全方位重构地方标准治理体系,坚决破除标准领域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动地方标准回归补位兜底、服务市场、赋能产业的本源定位。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废止滞后失效、超范围制定等省级地方标准990项,终止在研地方标准项目408项,省级地方标准存量压减比例超过60%。
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持续巩固标准清理成果、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地方标准有序退出,持续清理标准领域各种隐性壁垒,以更加规范、高效、统一的地方标准治理体系,助力云南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走深走实,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大局。
“十五五”期间,云南将如何立足省情,做好云南特色的金融“五篇大文章”,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省委金融办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构建了“1+5+N”的政策体系,去年“五篇大文章”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26%,大幅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十五五”时期,省委金融办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和融合发展。用好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打造“五专”服务体系,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产品,扩大科创债发行规模,丰富科技保险产品。打造“更精准、更云南”的科创评价体系。
构建适配绿色发展的绿色金融体系。做好传统产业绿色转型金融服务。开展碳资产质押、排污权质押、绿色水电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探索开展生物多样性金融国际合作。
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健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加大对农民工、新就业群体、困难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就学的金融支持。推动金融服务不断向县、乡以下地区延伸。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精准支持乡村振兴。稳步推进农村资源要素资产化、资本化。
做好老年群体和养老产业金融服务。加大对养老机构建设、养老设施改造、养老产品制造等领域的信贷投入。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动金融网点适老化改造,提高老年人支付服务便利化水平。丰富旅居、医疗、消费等养老金融服务场景,助力“旅居云南”建设。
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化经营服务能力。总结昆明、西双版纳数字人民币试点经验,拓宽应用场景。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十五五”期间,云南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方面有什么考虑?
“十五五”期间,省国资委对进一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进行了系统安排,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进一步强化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与云南“十五五”战略和规划的衔接力度,落实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不断强化国有经济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地位,提高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的支撑保障水平,提高在实体经济特别是先进制造业领域中的比重,提升在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增加值占比和创新引领能力。
聚焦实体经济推动产业体系迭代升级。深入实施“人工智能+”专项行动,强化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进有色、化工等传统产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工艺升级,实现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推动建筑、交通等非工业企业加强业态创新、管理创新,优化运营流程、降低内部损耗、提升组织效能;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共性技术服务等高附加值环节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便利化发展。抢抓产业梯度转移机遇,鼓励国有企业深化与东部地区产业协作。
推进重组整合和资源盘活。以服务云南战略为导向,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内部、企业之间专业化整合,支持具备产业竞争优势的头部企业作为主体,开展同类业务横向整合、产业链上下游纵向整合,将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集中,减少行业内卷,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生态。开展国有资产低效闲置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完善国有企业资产信息库,理清低效、闲置资产情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闲置资产盘活。
“十五五”期间,云南将如何推进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
“十五五”期间,云南将持续推进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四项制度建设,筑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体制基础。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产权保护是市场体系的基石,省发展改革委将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提升涉企法律服务水平,推进昆明法务区、昆明南亚东南亚国际仲裁中心建设,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制度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协同保护机制,构建快速高效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是市场体系的基础,省发展改革委将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坚决清理各类市场准入显性和隐形壁垒,持续畅通经营主体意见反馈渠道,完善处理回应机制。云南作为全国首批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省份,通过评估推动全省“一业一证”改革、经营主体培育等改革事项不断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率先实现13个重点事项全部落地,协同释放“云南效能”,“云南方案”被国家采纳成为全国效能评估基础性方案,评估经验向全国推广。
维护公平竞争制度。公平竞争是良好市场运行的保障,省发展改革委将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统筹做好增量审查与存量清理,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全面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社会信用是市场能够良好运行的必然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将推动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依法依规扩大信用信息开放,将违背市场准入制度情况、违反公平竞争情况等,依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通报。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完善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深化政务信用建设,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加强政府违约失信信息归集共享。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今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坚持立足实际破解改革难题,在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建设的同时,持续推进“十大改革攻坚”,推动改革从“单点突破”向“系统集成”转变,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云南区位优势、绿电优势,实施“三大经济”、“旅居云南”、电力市场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数字化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同时全省启动场景培育开放促进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具体工作,通过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推动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转变,推动改革更好服务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内容整理自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编辑:陈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