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其温暖过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及省委、省政府要求,省财政厅立足职能职责,积极筹措资金,着力加强监管,兜住兜牢困难群众民生底线。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持续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投入,截至目前,已提前筹措下达部分2026年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4.5亿元,保障全省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救助金,支持各地继续做好2026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二是提高保障标准。2025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散居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均较2024年提高,帮助缓解困难群众生活压力。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及时印发通知,要求各地统筹使用好省级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民政部门精准核对发放对象和金额,按时推送数据。财政部门提前做好资金调度,切实保障严冬时节、“两节”期间全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有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