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临沧市“三个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为强劲动力,不断开拓创新、破解难题,推动“三个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
市委书记、市“三个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浩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三个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之政讲话;市委副书记杨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汤培远,市政协主席李银峰出席会议。省委办公厅督查组到会指导。
会议听取“三个示范区”建设及市级标志性项目推进情况,分析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原则同意会议所请事项。会议指出,临沧市“三个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后,各推进组按照“四纳入、两剥离”的原则,对“三个示范区”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整优化,并确定了一批市级标志性项目及挂帅领导,奠定了高效调度的基础。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职责不清、问题层级不清等问题。各工作组要按照分层、分级、分类的原则运用好调度工作机制,督促各责任单位压实责任,主动履职,将绝大部分问题解决在自己手中,同时要充分利用好领导小组会议调度平台,集中最难、最关键、最重大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推动“三个示范区”建设取得新突破新进展。
会议强调,“三个示范区”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抓手,与习近平总书记“八月回信”一脉相承,各级各部门要在具体的工作中深化认识,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方法,真正把“三个示范区”建设好、干出成绩。
会议强调,在推进“三个示范区”建设中,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八月回信”精神,进一步调整建设项目,并牢牢抓住“标志性项目”这个关键,各挂帅的市级领导要按照“授全权、包全程、负全责”的要求,千方百计把标志性项目干出成效。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全力以赴抓好项目推进;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八月回信”为契机,不断加大与国家、省级有关部门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要加大项目储备力度和项目推进力度,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保障项目稳步推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细化分工,强化工作调度,强化工作落实,推动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强大合力。
尚东红、赵子杰、李光辉、李寿志、沈熙、赵贵祥、路治华、赵卫东等出席会议。
临沧市“三个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主任;各县委书记或县(区)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