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国务院常务会议、 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总结 2021 年上半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成效,研究安排 2021 年下半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于7月28日组织召开2021年上半年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51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8家省级有关部门在省发展改革委主会场参会;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在16个州(市)视频会议分会场参会。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郝曙光副行长指出,今年以来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积极推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服务中小微、新型农业主体融资发展。截至6月末,云南省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系统累计查询30万笔,累计发生动产和权利担保6.2万笔;全省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成交应收账款融资191.2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8615户,融资159.6亿元;全省4个征信平台累计为9.4万余户小微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支持1.9万户企业获得贷款,贷款余额161亿元。下半年要加快地方征信平台建设,继续加大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力度,推动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增长,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省发展改革委王建新副主任强调,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平台支撑能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运用场景、社会信用立法等方面取得了突破。下半年将继续夯实“建信”这个基础、拓展“用信”这个关键,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全面实现信用信息数据“一张网”。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全量归集共享,研究制定数据查询、数据安全、“双公示”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我省信用信息归集依法依规,信用信息数据高质量、高标准。二是要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推行信用承诺,推动承诺、示诺、践诺、监诺全闭环,为“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撑。要选择信用建设需求迫切、信用监管基础良好的一批省级部门,推进部分重点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示范工作。三是要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严格按照国家要求,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失信行为的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一系列工作,要依法依规完善工作流程。四是要创新“信易+”场景应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拓展信用场景应用,特别是加快“信易贷”平台建设,重点归集整合税务、水电气、医保、社保、公积金、知识产权等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密切关注的信用信息,为省级“信易贷”平台提供支撑,为中小微企业获得优惠信贷融资提供重要信用参考。五是要严格落实考核制度。要优化考核标准,突出数据归集以及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严格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督促作用。六是要加快推进信用条例出台。在省人大、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下,省发展改革委已经完成《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起草阶段法定流程,并报省人民政府审查。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争取《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早日出台。
会上,省发展改革委还就 2021年度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指标进行了说明,并对“双公示”、信用核查、联合奖惩接口应用以及城市信用体系监测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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