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为规范和加强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5〕180号)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便于更好地理解该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5〕180号)第十五条规定:“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为规范我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根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5〕180号),学习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做法,结合本省实际,起草制定了《云南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明确了办法的制定目的和依据、专项资金的构成和管理原则。强调资金管理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并向民族地区、边境地区以及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紧缺地区倾斜。
2.职责分工。明确了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在专项资金管理中的具体职责。
3.资金安排及使用。一是明确了支持方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学前教育扩优提质(如补足普惠资源、健全投入机制、提高保教质量、巩固资助制度)和落实免保育教育费政策。二是规范了分配方法:除免保教费补助和幼儿资助资金据实分配外,其他资金主要采用因素法分配,并详细规定了支持扩优提质补助资金的分配因素(基础因素、投入因素、绩效因素)及权重,以及免保教费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同时明确可根据年度重点适当调整因素权重,并向重点地区倾斜。三是细化了管理要求:对资金下达时限、支付方式、使用范围(列出负面清单)、结转结余处理、年度申报材料内容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4.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将专项资金纳入财会监督、审计监督和教育督导范围,明确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5.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归属、各地制定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