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5〕68号)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为便于更好地理解该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5〕68号)第十六条规定: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为规范我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根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5〕68号),学习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做法,结合本省实际,起草制定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共五章二十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明确了《城乡办法》的制定目的和依据、城乡的定义和范围,强调资金管理遵循“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客观公正、规范透明,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
(二)职责分工。明确了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在专项资金管理中的具体职责。
(三)资金安排及使用。一是明确了七个支持方向: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免费教科书、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和综合奖补。二是规范了分配方法: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主要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基础数据和定额标准测算分配;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补助资金和综合奖补中央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国家和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由省教育厅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统一组织采购。三是细化了管理要求:对资金下达时限、支付方式、结转结余处理、年度申报材料内容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四)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将专项资金纳入财会监督、审计监督和教育督导范围,明确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五)附则。明确了《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属、各地制定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