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勐海县委 勐海县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27号
关于加强出入勐海县严管区域的通告
为应对当前国内及周边国家疫情严重、边境地区经陆路输入风险加大的严峻复杂形势,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勐海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明确划定勐海县严管区域,加强出入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严管区域
根据省、州指挥部关于对边境县(市)情防控工作提级管理的要求,勐海县结合实际,精准划定严管区域为:打洛镇、勐满镇(关双村委会)、西定乡、布朗山乡。
管控点:1.打洛镇至勐海县城区方向由打洛邦洛查缉点、勐混镇曼国村曼打火卡点负责管控;
2.勐满镇(关双村委会)至勐海县城区、澜沧县方向由勐满镇关双村勐昂卡点负责管控。
3.西定乡至勐海县城区方向由曼来卡点负责管控。
4.布朗山乡至勐海县城区方向由布朗山结良路口卡点、勐混贺开村班盆老寨卡点、勐混曼国村曼打火卡点负责管控。
二、严管人员进出
严管区域实行封闭管理,人员非必要不得出入严管区域。因工作或其他合理原因确需往返或通过严管区域的,一律做好线上扫码申报“勐海疫情防控通行码”(操作流程附后),如实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出行目的地、联系方式、交通工具、出行事由等,同时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绿码,经卡点值守人员验证审核后,方可通行;审核未通过者,现场进行劝返。
三、核酸检测事项
有出入需求的人员可自行前往勐海县各核酸检测点(详见附表)进行核酸采样检测,检测费用执行相关收费标准,检测费用自理。
四、重要提醒事项
本通告自2021年8月16日00:00起实施,若有调整另行通知。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勐海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15日
勐海县核酸采样、检测点及联系电话
勐海县人民医院(采样检测点)
联系电话:18849624762
勐海县中医医院(采样点)
联系电话:0691-5122567
勐海县妇幼保健院(采样点)
联系电话:0691-3067066
勐海镇卫生院(采样点)
联系电话:18288061472
勐遮镇中心卫生院(采样点)
联系电话:15974947422
勐混镇中心卫生院(采样点)
联系电话:0691—3026229
打洛镇中心卫生院(采样点)
联系电话:13988136098
勐阿镇中心卫生院(采样点)
联系电话:18869149374
勐满镇卫生院(采样点)
联系电话:15087660387
勐宋乡卫生院(采样点)
联系电话:0691—5631286
勐往乡卫生院(采样点)
联系电话:0691-5626290
西定乡卫生院(采样点)
联系电话:0691-5427120
格朗和乡卫生院(采样点)
联系电话:0691-5642122
布朗山乡卫生院(采样点)
联系电话:0691-5513130
(13578109709)
本期编审:玉儿嫩
主 编:陈启发 依 腊
编 辑:高天英来 源:县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