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停(居)留或途经勐腊辖区外国籍人员管理,为勐腊辖区外国籍人员出行和通关提供便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持合法有效证件在勐腊县居住的外国籍人员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结婚证、云南省边境地区境外边民临时居留证,向居住地派出所报备,出具相关证明准予出行(证明内容包括出行事由、出行目的地、出行时间、返回时间)。返回后需及时到居住地派出所报到。
二、持合法有效证件拟到勐腊辖区旅游、工作及探亲访友的外国籍人员
持护照、云南省边境地区境外边民临时居留证拟到勐腊辖区旅游的外国籍人员,在景洪参加旅游团后,随团进入勐腊县辖区。持合法有效证件拟到勐腊辖区工作及探亲访友的外国籍人员,由用工单位或其亲朋以担保单位(担保人)身份提前向属地派出所报备,由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出行目的、出行时间、返回时间、担保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并由担保单位(担保人)持相关证明到勐腊县勐仑堵卡点接送外国籍人员。
三、持合法有效证件在中国就学的老挝籍留学生
途经我县返回老挝的留学生,在出行前按照《老挝外交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关于申办出入境手续指南》,向所在国的老挝大使馆或领事馆登记备案,由使领馆出具相关证明(相关证明包括:护照、学生证、使领馆证明)后出行。
四、因特殊原因滞留国内需途经勐腊辖区的外国籍人员
因被拐卖、证件遗失或其他特殊原因滞留国内的外国籍人员,由滞留地公安机关统一遣送出境。
不服从地方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遣送出境。
勐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